「墮天使」被拘,自由活動的鬼從哪來?
「魔鬼自存」論反對魔鬼是由天使墮落而來,其根據是犯罪天使被神「丟在
地獄,交在黑暗坑中」(彼後二4),不守本位的天使被「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
留在黑暗裡」(猶6)。若犯罪天使已「被拘」在黑暗坑中,那現在遍地遊行(
彼前五8)的「魔鬼」哪來的?
把自己主張「讀入」經文,推論出作者未主張的「結論」
「魔鬼自存」論根據犯罪天使「被拘」,推論魔鬼是不同於天使的靈界存在物
,並據此主張魔鬼「自存」,其實是「誤解」天使被用鎖鍊「永遠拘留」的原意
,且忽視彼得、猶大引述天使犯罪受罰的目的在警告讀者:「就算天使犯了罪,
神也沒有寬容」,而不是在建構一套「魔鬼起源論」。這種錯誤是強將「魔鬼自
存」的主張「讀入」經文,「推論」出作者自始並未主張的「結論」。
是「永遠的鎖鏈」不是「永遠拘留」
事實上,猶大書6節的「永遠拘留」,其原文是用「永遠的鎖鏈」拘留,而不
是《和合本》翻譯的「永遠拘留」。NRSV就譯為kept in eternal chains in deepest
darkness,新漢語譯本則譯為「主用永遠的鎖鏈把他們拘留在幽暗裡」。
不是最終定讞的「終生監禁」
換言之,「永遠的」(ἀΐδιος)這間接受格形容詞是形容「鎖鏈」(δεσμός)這間接受
格名詞,而不是形容「拘留」(τηρέω)這直說語氣動詞。從「等候大日審判」(猶
6)的來看,這「拘留」也不是最終定讞的「終生監禁」。因此,對墮落天使被拘
的主流意見是其因犯罪而「受限制」,並非自此沒有「行動自由」。
謝長老:墮落天使只是「行動受限制」
謝順道長老就說:彼後二4及猶6的墮落天使只是「行動受限制」,使牠不得任
意妄為。「被拘留的期間,牠仍然可以管轄幽暗世界,也可以轄制屬血氣之世人
(約壹五19)」。
格拉森群鬼怕入無底坑,暗示無底坑不是「只進不出」
耶穌在格拉森趕鬼時,群鬼求耶穌別吩咐牠們到無底坑(路八31),這些鬼怕入無
底坑,正暗示這些群鬼可能是從無底坑而出,才害怕又回無底坑。格拉森群鬼得
以暫獲「有限度的自由」,也證明了墮落天使「被拘」,並非就是完全喪失行動自
由。
魔鬼多次自無底坑「獲釋」,說明若有需要無底坑「鬼門」就常開
此外,從啟示錄魔鬼多次自無底坑「獲釋」的記載(啟九2、九11、十一7、二十
1-3)更反證在神許可下,若有需要無底坑「鬼門」就常開,墮落天使「被拘」,並
沒有排除魔鬼「假釋」出無底坑活動的可能性。
彼得後書及猶大書借用偽經《以諾一書》典故
多數聖經學者皆指出,彼得後書及猶大書有關犯罪天使受罰的記載,其實是借用
了當時讀者熟悉的偽經《以諾一書》的典故來警戒其讀者。《以諾一書》描寫天使
亞撒爾「敗壞了全地」、亞撒爾的軍隊「作了撒但的使者,引誘地上的人偏離正路
」,結果神要天使拉斐爾「把亞撒爾的手腳捆綁起來,把他丟進黑暗」,墮落天使和
人生的巨人被稱為「邪靈」,尚未被審判,繼續在地上對抗人類。
《以諾一書》認同魔鬼由天使墮落的主流思想
彼得及猶大未必同意《以諾一書》所描寫的天使墮落細節(如天使與人的女子交合)
,他們只是用讀者熟悉的故事說明犯罪神必不寬容。但偽經《以諾一書》此一文
化語境,其實是認同魔鬼由天使墮落的主流思想,所以彼得後書及猶大書有關犯
罪天使「被拘」,絕無可能是因此主張魔鬼「自存」。
聖經對神創造「萬有」的再三重申
聖經再三重申神創造「萬有」,如「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
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西一16),這「執政、掌權的」,
從西二15基督「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另參弗六11-12)就可肯定是魔鬼。
啟四11也說:「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羅十
36則說:「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但YM卻無視聖經對神創造萬有
的一再重申,用二元論企圖推翻神造萬有的信仰。
「魔鬼由天使墮落」說有堅強的「創造論」基礎
教會傳統主張魔鬼由天使墮落,除了有賽十四12「明亮之星」從天墜落、結二八
15推羅王「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的依據,但更堅
實的基礎則是來自聖經的「創造論」。
否定神是唯一的「創造者」,才會曲解罪天使「被拘」的經文。
「魔鬼自存」論受異教「二元論」影響,自始就否定了神是唯一的「創造者」,
形同承認「多神論」,也才會發明出魔鬼「自存」、魔鬼「非被造」這種違反聖
經「神創造萬有」的歧出思想,再從這種二元論思想去曲解犯罪天使「被拘」
的經文。
犯罪天使的「被拘」反駁斥了「魔鬼可對抗神」之說
犯罪天使「被拘」不能證明魔鬼「自存」,反而證明即使如天使般的靈界存在
物都無所逃於神的「全能」與「審判」之下,犯罪天使的「被拘」、啟示錄魔
鬼被「釋放」的記載,正說明了神「奈何不了魔鬼」、魔鬼「不受神控制」
都是「二元論」錯誤的觀念,還要繼續盲信理論早已「破產」的「魔鬼自存
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