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耶穌有無「情慾」試探?誠懇回應YM親戚的疑問

YM親戚貼文耶穌「本質」與世人不同,卻未搞清楚是神性或人性
最近YM利用巴黎講台、臉書與粉絲官網P網站多路齊發,宣傳他否定耶
穌「完全人性」的異端說法。某位YM親戚今早也在P網站貼出〈耶穌的
人性本質〉一文,強調「耶穌基督雖有世人的樣式但他的本質和世人的
本質是不同的」。

多數道理還屬純正,對「除名」制度的批評多數同靈均不認同
這位親戚反對YM主張的「魔鬼自存」,也堅持受聖靈以說方言為憑據
他對信仰的多數觀點其實還是純正的。至於他先前對「除名」制度的批評
,雖然已被多數人看出「不符聖經」且「不表認同」,我們也能體諒這是
囿於親情的人之常情,所以未太過苛責(參〈「趕出教會」不是「除名」嗎?
回應「聖經沒有除名」的誤解〉http://goo.gl/p2yfi8)

所舉耶穌與人「不同」的本質,其實都是指「神性」
仔細研讀這篇〈耶穌的人性本質〉,不難發現他所舉出耶穌與人「不同
的「本質」,其實都是指「神性」。例如他說「人子耶穌雖也有肉身,
卻是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本質乃屬天(靈)」。這裡拿來和「屬土」
之人比較的「屬天」耶穌,是指「復活後」耶穌的「復活體」,我們以
後就是要成為耶穌「復活」之後那樣「屬天的形狀」(林前十五49)。柏克
萊加州大學博士、聯總退休傳道蔡梅曦早就在《哥林多前書釋義》指出
「末後的亞當--主耶穌因其復活,成了叫人活的靈」,「復活」之前是
和您我「相同」的血肉之體,不是可以在十一個門徒坐席時突然「顯現」
(可十六14)的「復活體」。

引自蔡梅曦傳道《哥林多前書釋義》










麥基洗德「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是比對耶穌「神的兒子」這神性身分
此外,他引用「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三13),是耶穌在說明
他從「天」而來,所以知道「天上的事」,這裡明顯是指耶穌的「神性」
。至於希伯來書七3說:麥基洗德「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
的兒子」相似,從「神的兒子」這稱呼,我們就知道希伯來書作者這裡
所講的是耶穌的「神性」。因為從「人性」來看耶穌確實有「出生」的
時刻,知名新約學者馮蔭坤博士在天道《希伯來書》註釋也說:「麥基
洗德所預示的,不是在世為人的耶穌(祂有「生之始」和「命之終」),
而是基督作為永恆的神子的性質」。這「神性」的不同,當然不能拿
證明耶穌「人性」與世人本質不同
引自馮蔭坤博士  天道《希伯來書》註釋








錯把耶穌「全知、全能」的「神性」拿來和「人性」比較
再如,他說「世人的知能有限,而人子耶穌是全知、全能」,這全知、全
能並不是從耶穌的「人性」來的,耶穌在世時能「知道」一切、能使人復
活,證明的其實是他的「神性」。至於他說「耶穌基督肉身活着時可改變
成靈體的形像給最親近的三位使徒看」,並不是如他所誤解的「靈體」是
(肉身)耶穌的本質,否則就不需要「改變」顯「異象」,而「變貌」所揭
露的其實是耶穌的「神性」而不是「人性」,所以他又錯拿「神性」來主
張耶穌與人「本質」不同耶穌的身體若是「靈體」,就不必吃、不必喝
、不必睡,更不必為躲避想殺他的人「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之間,就離開
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約十一54),反而像電影《畫皮》中的狐妖小
唯即使被刀割傷依然神奇復原,這種「靈體」是能被釘十架受苦的肉身
嗎?(參〈耶穌是披著「人皮」的狐妖小唯?〉http://goo.gl/ATVsHQ)
引自youtube,純粹示意,如有授權爭議請通知移除














「道」成「肉身」原文sarx從來指的都是能受傷、死亡的血肉之軀
約翰福音一14強調耶穌是「道」成了「肉身」,這「肉身」原文sarx
是希伯來書二14與兒女相同的血「肉」(sarx)之體、羅八3的「神就差
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sarx)」,也是林前一29「一切有血氣(sarx)的」
sarx(肉身)這字從來都是指人脆弱、會受傷、會死亡、能感受痛苦的
「血肉之軀」,不是甚麼「靈體」。

主張耶穌肉身本質是「靈體」是「幻影派」異端的再現
如果主張「道」成「肉身」後的這「肉身(sarx)」的本質是「靈體」,其
實就是否定道成「肉身」,是如約翰壹書四2及約翰貳書7所說「不認
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sarx)來的」。約翰所駁斥的「幻影派」異端就是認
為基督不可能取了他們眼中骯髒的肉體(物質),堅持基督始終是「靈體」
,並沒有真的成「肉身」,才遭使徒痛斥是「敵基督」的異端。神學教
奧爾森(Roger E.Olson)在他知名的《神學的故事》就說:幻影說教導說
基督顯現為耶穌但這個耶穌絕對不是有血有肉的真人」。黎為昇傳道
說幻影派「雖然主張基督是神,但祂的人性不過只是一種顯象..他更
法接受『神成為肉身』的觀念,因為他認為『會死就不是永恆的靈』」,
和YM的核心觀念一模一樣(參黎為昇〈以基督的心為心(一)〉,聖靈月刊
450期,2015年3月)。
引自聖靈月刊450期

靈體需要吃、喝、睡嗎?會流血嗎?耶穌睡覺、受傷是在「演戲」嗎?
這位YM親戚既然承認耶穌「有食、衣、住、行的需要,也有人的軟弱,會
倦須休息、睡覺,會哭、會痛、會流血,會憂傷痛苦」,請問「靈體」需
要吃、喝、睡嗎?靈體會「流血」嗎?耶穌「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
(太四2),這是在「演戲」嗎?魔鬼要他「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
試探是假的嗎?「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可四38)是在「假寐」
嗎?

取了本質「相同」的肉身不會讓耶穌有罪,因「懷胎方式」不同
這位親戚擔心承認耶穌「肉身」與世人本質「相同」會讓耶穌變成「有罪」
,其立意良善,卻是不必要的擔心詩篇五一5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
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聖經說得很清楚,人在「懷胎」時就有罪
。但因耶穌是從「聖靈」懷的胎,所以耶穌「無罪」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從聖靈懷孕也說明了耶穌「神性」的來源

從母親所生的「肉身」就有母親「肉身」本質,只有成「肉身」才能死
從母親所生,就必然有其母親的本質」,聖經強調耶穌是「女人的後裔
」(創三15)其目的也是要強調,耶穌這「末後亞當」要以有「肉體」之「人」
的身分打敗魔鬼、勝過試探並成全救恩耶穌既然是女人馬利亞所「生」,
他藉著馬利亞取得的「肉身」,必然與馬利亞「本質相同」,希伯來書二14
也肯定是「同有」血肉之體,並且強調成為「相同」血肉之體目的是「特要
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新普及譯本》掌握了這「精義」後譯為「成了
血肉之軀,只有成為人,他才會死(For only as a human being could he die)
引自聖經《新普及譯本》

怎可違背聖經,跳躍式的「推論」耶穌肉身不會死、像「天使人」?
極受好評的新漢語譯本也把來二14譯為「既然這些孩子都同有血肉之軀
,他自己也同樣成為有血有肉的人;為要藉著死亡除掉那擁有死亡權勢的」
。聖經說得很清楚:「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死」,我們又
怎能違背聖經,像YM一樣「跳躍式」的用耶穌無罪去「推論」他從馬利亞
取得的「肉身」不會死,像「天使人」?

無罪的耶穌是「不必死」,不是與世人相同的「肉身」本來「不會死」
無罪的肉身耶穌若不是爲了成全救恩,他確實「不必死」。但這不是他的
「肉身」本來就「不會死」,否則這就違背聖經說的「同有」血肉之體
他也無法受苦、流血、死在十字架上,整個十架救贖的基礎更因此徹底
崩解,也「完全牴觸」福音書對耶穌真實「人性」的描述。

耶穌「餓了」不是在演戲,否則他大可「無限期禁食」下去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耶穌真實的血肉之體,一如世人般逐漸成長,也會
飢餓、疲倦,也有驚恐、憂傷(可十四33-34)。「耶穌餓了(可十一12)
不是在「作戲」他的肉身若「不會死」,大可無限期「禁食」下去
必浪費時間吃飯。魔鬼試探他,要他從殿頂跳下時(太四6),他的肉身
不是像「超人」般不會死,否則這「試探」就變得虛假

耶穌沒有超人般身體,他甚至比常人更虛弱,連十字架都要人背
耶穌並沒有擁有「超人般的身體」,他的身體有人一切的軟弱,他的
面貌憔悴、形容比世人枯槁(賽五二14),這確實是因操勞老化的現象。
甚至比常人更虛弱,以致在釘十字架前連自己的十架都背不動,需
要古利奈人西門替他背(太二七32)。在釘十字架前,兵丁鞭打、戲弄他
,他所承受的都是真實的痛苦,以賽亞書五三5才會說「因他受的鞭傷
,我們得醫治」。

引自聖約翰科技大學

















「命自己捨」強調的是「自願性」,耶穌若不死是「神介入」的結果
利未記中作為犧牲的祭牲,其肉身並不是不會死,而是被挑中「替死」。
我的命是「自己捨的」,其核心意義也在此,强調的是耶穌「代贖」的
自願性,不是說甚麼「肉身」不死。耶穌若不走向十架,他因無罪免於
死亡,不是他一開始從馬利亞取得的「肉身」和人「本質不同」,具有
「不死性」,聖經從來沒有這麼說!這毫無直接的經文證據,全是憑空
推論。耶穌因「無罪」免於死亡,是「神介入」的結果。所以保羅就
說「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徒十三34)、「惟獨神所復活
的,他並未見朽壞」(徒十三37)。

摩西120歲眼目沒有昏花不是身體本質不同,而是「神介入」
神既可以使在墳墓裡已經四天的拉撒路復活(約十一17、43),加增希
西家十五年的壽數(賽三八5),使上古的先祖有數百歲的壽命,使摩西
120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申三四7),使月經早已斷絕的撒
拉(創十八11)再生子,要讓本來肉身會死的耶穌「不死」有何困難?
摩西並沒有從母親得到一個與他人「本質不同」的肉身摩西生理機
能到120歲仍維持正常,很明顯是「神介入」的結果。「孝敬父母,
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弗六2)應許這肉體生命的「延長」,同樣也是
因神介入。







不該違背聖經明文去推論出耶穌有「超人」的身體、「不死」的肉身
若耶穌不上十架「會不會死」這假設性問題,不該「違背聖經明文」
去「推論」出與聖經「牴觸」的結論,宣稱耶穌擁有一個「超人般」
、與世人「本質」不同的「不死」肉身。神自有解決的辦法,或者藉
大能使其「本該衰敗」的肉身,一如摩西「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
衰敗」的維持良好機能,或者藉復活大能,使他即使被殺仍「不見朽
壞」,或者如以諾、以利亞直接被神接去,這都是「神介入」,而非
肉身「本來不死」

受洗後「無罪」嬰孩為何不到二小時就死了?
事實上「無罪」就「不死」的假設,也與我們的經驗完全不符。受大
水洗後的TJC信徒,並沒有因為洗去原罪、本罪,「身體」就有所變化
。淡水丁春芳姊妹出生三天的孩子,緊急受大水洗並洗腳後完全「無
罪」,也無犯罪可能性,但其先天性「愛德華氏症」沒有痊癒,回醫院
二小時就被主接回為何「無罪」這嬰孩的「肉身」還是死了?(請參
耶穌是否會生病?不生病的耶穌肉身與人不同嗎?〉http://goo.gl/3dd2Ek)
引自丁春芳姊妹的生命分享















YM誤導,以為有性慾就有罪,不知「以自己為中心」才是罪
這親戚又說耶穌「也有肉體的需要和軟弱,但沒有私慾(情慾含性慾)」
這是受到YM的誤導,錯以為有了性慾就有了罪。聖經並沒有明確
區分食慾、性慾等生理需要,這些對聖經來講都是「慾望」(desire),
都是神創造的,是中性,甚至可以是美好的。察覺心中有所「欲」,
不論是「吃」,或是對異性的「渴望」、「好感」還不是罪,明知這
欲望的對象不合神旨意,卻仍放任自己往錯誤的方向去,滿足自己,
這「以自己為中心」的心態才是「罪」

食慾或性慾若違神旨意一樣是罪,刻意把性慾排除顯示觀念偏差
亞當夏娃就是明知神說「不可吃」,卻仍「見那顆樹的果子好作食物」
(創三6)才犯罪墮落。從聖經來看食慾和性慾若違反神的旨意,其實一
樣的罪惡:「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
誰給我們肉吃呢?」(民十一4)、「他們心中試探神,隨自己所欲的求
食物」(詩七八18),耶穌受的第一個「試探」也是魔鬼趁他「餓了」
時,慫恿他為「滿足自己」,「濫用」他神性的能力把石頭變食物(
路四2-4)。刻意把「性慾」排除在其他肉體需要之外,反映的只是YM
偏差的性觀念(請參〈用「人性」與人不同,確保耶穌不會有「非分之
想」?〉http://goo.gl/0Tfw6Y)







天使「沒性慾」照樣犯罪,耶穌需要靠「沒性慾」才勝過試探嗎?
因此犯「罪」的根源在以「己」為主,不以「神」為主,不在食慾
或性慾天使沒有「肉身」、「不娶也不嫁」(可十二25),理當沒有性
慾,就因此不犯罪嗎?不,當天使「不守本位」(猶6)、「自高自大」
(提前三6),照樣犯罪「落在刑罰裡」。要用沒有「性慾」確保耶穌不
犯罪,根本搞錯了方向,也是對耶穌的褻瀆。耶穌若是靠「沒有性
慾」的假肉身才勝過試探,這還是「凡事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
嗎?

約伯、約瑟都能勝過性試探,耶穌即使感受到異性吸引真會起淫念?
約伯尚且能「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伯三一1)、正值青春
、情慾蠢蠢欲動的約瑟尚且能拒絕主母「以目送情」、邀他「同寢」
誘惑(創三九7-12),親自教導門徒別「看見婦女就動淫念」(太五28)
耶穌,若真的察覺到異性對他的「性吸引力」,難道會「放任」自己
受罪中之樂起了「淫念」?需要靠主張耶穌肉身本質與世人不同來
保障他不犯罪嗎?

若被聖靈充滿,即使「美色當前」也不會動心
有這種擔憂的人,只怕從沒有被「聖靈充滿」的經驗。當你被聖靈充
滿時,你不是沒有「察覺」美色當前,沒有感受到異性的「吸引」
但此時的你更樂意順服聖靈、讓聖靈做主,享受在聖靈裡不被罪綑綁
的自由!即使不談聖靈的力量,科學家也發現,「處在對另一半愛中」
的男女更能壓抑出軌的慾望,在實驗中對那些誘人的性感圖片不起反
(Discovery〈人類的恐懼與情慾:面對情慾〉https://goo.gl/QildOm)

既然是「各方面」受過試探,希伯來書就未排除「性試探」的可能
回到耶穌有沒有「性慾」這問題聖經沒有明確的說,我們不必憑猜測
說一定沒有。但是希伯來書四15說「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
」,這「凡事」NASB譯為in all things,ESV譯為in every respect
漢語譯本則譯為「他也曾在各方面受過試探,像我們一樣」。倘若
「性試探」是我們可能面對的真實挑戰,希伯來書作者或許就沒有
全排除「性試探」存在的可能性









謝順道長老:耶穌具有人性也有肉慾,卻能夠戰勝
謝順道長老就說「耶穌雖然具有人性,也有肉慾,卻能夠戰勝魔鬼
的試探,甚至使魔鬼在祂裏面毫無所有(請參http://goo.gl/4byHqG)
。其實和我們有同樣「肉身」、相同生理需求的耶穌能倚靠聖靈得勝
,才是已重生基督徒能勝過試探最好的模範與保證耶穌若有真實的
「性試探」,非但沒有傷害他的「無罪性」,反而為我們「示範」了
對神旨意完全、徹底的「順服」從來不為滿足自己的任何慾望(
情慾)違背神,也因而完全沒有犯罪,最後得以把自己當成「無罪」
祭牲獻上替人贖罪。
引自謝順道長老聖經釋疑

對方向錯誤的性吸引力「投降」才是罪
性慾」本是神賜給人美好的禮物,可以讓神配合的男女堅定的結合
在一起「在愛中」繁衍、養育敬虔的下一代感受到異性的「性吸引」
不就是罪知道方向錯誤卻投降才是「罪」;若知道對象錯誤,能夠拒
這種方向錯誤的吸引力,其實就是勝過了試探。相反的,若性吸引力
對象合神旨意,更不是罪,因箴言五19早說過「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
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對耶穌人性或肉身的否定,若非「比較」錯誤,就是出於偏差觀念
探討至此,我們可以確認所有否定耶穌人性或肉身與人「本質不同」的
說法,若不是把「人性」與「神性」混淆,錯拿耶穌的「神性」來與世
人的「人性」作比較,就是對「罪」或「肉身」有偏差的觀念,像YM
幻影派錯認「肉身」或「物質」就是罪,或是認為萬一有了性
就有罪

駁斥達文西密碼的《密碼在說謊》作者:耶穌即使結婚也不影響神性
耶穌不是YM誤解的因為「談戀愛」有罪而不戀愛或進入婚姻,他是
「為了神國的緣故」(參太十九12)。〈密碼在說謊:揭開達文西密碼的真
相〉作者達拉斯神學院的Darrell L.Bock博士也早說過:「基督教信仰其
中一個最基本的信念耶穌是百分之百的人類。因此,如果祂真的為人
夫和為人父,祂的婚姻關係和父親身分在理論上是不會削弱他的神性
反而更完全地反映出祂的人性面。如果耶穌真的結了婚,其實沒有必要
遮遮掩掩」。以為要否定耶穌的「人性」才能確保耶穌的「神性」,根
是大錯特錯!

引自 密碼在說謊








































誤以為迦克墩信經中的「上帝之母」是否定了耶穌的神性
YM就是觀念錯誤,又不尊重聖經,才會一直堅持己見要否定耶穌的人性
。他對基督教教義史更是近乎無知,像他1219日巴黎那篇〈道成了肉
身而不是成了罪身〉講道引用迦克墩信經「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然後就批評「這裡講得非常清楚喔,是上帝的母親馬利亞生了耶穌基督
,所以他勢必要成為像我們一樣的人」,誤以為「上帝之母」這詞將導致
對耶穌「神性」的否定。

因為肯定耶穌是「神」這神性,所以才稱呼馬利亞為「神之母」
事實上YM完全錯解「上帝之母」的意思,這詞希臘文Theotokos直譯就
是「生神者」,當時教父堅持使用這詞其實正是為了肯定耶穌的「神性」
麥格夫(Alister E.McGrath)在他知名的《歷史神學》就說:「耶穌基督是上
,馬利亞生了耶穌,所以馬利亞是上帝母親….若不同意馬利亞是上
帝之母 就等於不接受基督的神性」。向來對天主教遺傳有高度戒心的基
督新教對「上帝之母」這詞也完全接受,因他們深知這詞絕不是對耶穌
「神性」的否定。

引自麥格夫《歷史神學》















在核心信仰上屢屢出錯,竟還以為普世基督徒都錯,只有自己獨對
主張耶穌人性或肉身與人「本質」不同,如果不是違背聖經,不會被包
TJC在內的正統基督徒都當成「異端」在核心信仰上屢屢出錯,否定
神是「唯一自存」、「獨一偉大」,宣稱「神的能力就是到此」、質疑
「神眼睛到底有沒有看到未來?」、認為羅馬書「跟得救沒有關係」
YM,竟還自作聰明以為所有基督徒都錯認耶穌的人性與世人相同,
只有他獨具慧眼,「發現」了耶穌「人性」與世人「本質」不同這一奧
(YM否定神的全知、全能是聯總「栽贓」嗎?〉http://goo.gl/yg5ora)

主張耶穌人性與世人不同不是發現奧秘,而是異端,別一失足成千古恨
主張耶穌人性與世人不同不是「奧秘」,而是普世基督徒公認的「異端」
。宣稱耶穌的肉身只是「看起來」一樣,實際上「不一樣」更是「幻影
派」異端的「現代版」YM這位親戚維護耶穌「神性」的本意不壞,他
所舉耶穌「本質」與人不同的例子,只須加上「神性」兩字就沒有錯。
但若受YM誤導,錯認連「人性」也與世人不同,就是公然否定「道」
成「肉身」,一失足將成千古恨了!

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耶穌與弟弟的「同」與「不同」:淺評YM對耶穌人性的否定

講台與網路齊發,就是要顛覆基督教對耶穌「完全人性」的肯定
上安息日(1219)YM在「被擄」巴黎教會講了篇〈道成了肉身而不
是成了罪身 論耶穌真人之本質〉,昨天他則把同一篇講章,以〈假如耶
穌有個弟弟 道是成了「肉身」還是成了「罪身」?〉為題貼在粉絲官網
P網站及個人臉書,多路齊發,就是企圖顛覆包括TJC在內所有正統基督教
對耶穌「完全人性」與「真實肉身」的一致肯定(請參〈TJC如何看基督的
人性?〉http://goo.gl/Ua6PRi)

宣稱耶穌「肉身」只是「看起來一樣」,便是實質否定道成「肉身」
這篇文章的主旨無他,目的是否定聖經所說耶穌是成了與兒女「相同」的
血肉之體(來二14),把耶穌的「肉身」曲解刀砍不死、與世人不同、沒
有人性慾望(desire),其「肉身」只是「看起來一樣」,實際上卻不一樣
,「實質」上否定了「道」成「肉身」這基督教最核心的真理(請參〈耶穌
披著「人皮」的狐妖小唯?〉http://goo.gl/ATVsHQ)

耶穌第一次來是「在肉身」顯現,不是魚籃觀音「化現」
YM引用提摩太前書三16「神在肉身顯現」,企圖暗示耶穌只是一如「魚籃
觀音」般「化現」來度化世人。「顯現」這字原文phaneroó《新約及早
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的解釋是「使變成看得見」,但其「看得見」
的「形態」必須緊扣上下文確認其意思。提前三16的「顯現」(phaneroó)
,指的是希伯來書九26耶穌「在這末世顯現(phaneroó)一次」,這裡說的
很清楚是「在肉身」顯現NASB譯為revealed in the flesh不是舊約中
天使化為人形,或末日主再來的顯現(西三3)
引自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耶穌這「肉身」的「顯現」,是門徒「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約壹一2「這生命已經顯現(phaneroó)出來」原文用的是同一字,這「顯現」
約壹一1是使徒「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四2並強調是「成了肉
(sarx)」來的,這「肉身」(sarx),就是約翰福音一14的「道」成「肉身
(sarx),也是希伯來書二14兒女同有血「肉」(sarx)之體,這sarx在聖經中從
來都是指人血氣的肉身,很清楚是以和世人相同的「肉身」顯現(被世人
看見),不是那種天使般「靈體」的「化現」。
引自CBOL















耶穌「肉身」竟被YM比喻成刀砍不死、突然消失不見的「天使-人」
YM卻在2013629〈出於天的和從土而出的,兩者身體的本質能
一樣麼?〉這篇貼文說:「向亞伯拉罕顯現的三人,能吃又能喝,請問他們
三人的身體之本質和亞伯拉罕的一樣嗎?」、「所多瑪人要殺兩位天使-人
刀真能砍得死他們忽然就不見的肉身嗎?」,把耶穌的「肉身」比喻成那
「刀砍不死」、「突然消失不見」的「天使-人」的顯現,由此不難看出
他對「道」成「肉身」的理解有多偏差,這也是為何他的說法會被認為是
「幻影派」異端的改裝版、變形版。
引自粉絲官網2013年6月29日YM貼文

聖經多次提到救主為「女人」所生,正是強調耶穌人性的真實性
YM接著說「馬利亞經由受孕所生的弟弟雅各的肉身和主耶穌的肉身會是
同質嗎?」,他這種說法是完全不瞭解聖經多次提及救主要由「女人」所
,正是強調耶穌人性的真實性,因為耶穌既然是女人所生的後裔,他藉
馬利亞取得的「肉身」,必然與母親馬利亞本質相同所以賽七14預告
童女懷孕生子」、神對蛇說「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三15),保羅更
強調「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由
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句甚至收入了《使徒信經》,成為普世正統基督
徒共同承認的核心信仰。

耶穌和弟弟同樣是從母親取得「肉身」,其肉身並無不同
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太一18),所強調的是「受孕」過程有聖靈介
,這是說明耶穌「神性」的來源。但受孕這卵子卻仍是馬利亞這「人」
,耶穌的「肉身」就是從馬利亞十月懷胎而來。因此,耶穌和他弟弟同
樣是從母親取得「肉身」,他們肉身並無不同、完全同質。出生第八天受
割禮時(路二21),同樣能被「割下一塊肉」來。遇到希律發出「要除滅他」
的追殺令,一樣必須遵照天使的吩咐往埃及去避難(太二13),不是YM所說
「刀砍不死」的身體。

YM卻偏要否定聖經,硬把the same things 說成「不一樣」
華神前教授康來昌博士就說:「耶穌是從馬利亞『取了身體』,和我們一樣
,從母腹中得了身體(人性),只是他沒有罪。…. 道成肉身和聖子虛己都是指
『加了』或『取了』人性」(參康來昌〈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這「人
性」(肉身)既是從母親馬利亞取得,當然和弟弟,也和我們一樣。這是為何
希伯來書二14斬釘截鐵地說「既然這些孩子都同有血肉之軀,他自己也同樣
成為有血有肉的人(新漢語譯本)NRSV也精準譯為:Since, therefore,
the children share flesh and blood, he himself likewise shared the same things
YM卻偏要否定聖經,硬把the same things 說成「不一樣」!
引自康來昌〈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

加爾文:摩尼教徒認為基督取的是屬天的肉體,聖經反駁這謬論
康來昌博士引用《加爾文要義》駁斥類似YM這種謬論說摩尼教徒認為,
基督所取的是屬天的肉體。然而聖經反駁這謬論」、「保羅並沒有教導
督的身體擁有屬天的本質」,「基督與人擁有同樣肉體的本性」、「他們
…的謬誤—證明基督的身體出於虛無」,康來昌並強調「耶穌既是神也是人
。他一直為神,直到他在馬利亞體內被孕育才有了血肉之軀。耶穌道成肉
身是為了與苦難中的我們一樣(希伯來書二17),更重要的是,這樣他可以死
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贖罪(腓立比書二5-11)YM宣稱耶穌肉身與世人不同,其
實正是否定了耶穌「受苦」與「十架」的真實性。
引自康來昌〈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

「出於天」指的是耶穌的「復活體」
至於YM說耶穌弟弟「是出於地,是屬土的」,藉以對比耶穌是「出於天」
(林前十五47),根本是錯解經文。林前十五49「屬土的形狀」對比的是
「將來」必有「屬天的形狀」,這將來屬天的形狀,並不是耶穌復活前
與世人相同的血肉之體,而是復活後「不朽壞」的「榮耀、靈性的身體
(林前十五43-44)。柏克萊加州大學博士蔡梅曦傳道《哥林多前書釋義》
就說「後來的亞當肉身..為贖人類的罪而被釘十字架,被埋三日而成
復活體」,駁斥了YM復活前「肉身」就是「復活體」的胡說(請參考
〈蔡梅曦傳道看「出於天」的基督〉http://goo.gl/2HmnPq)
引自蔡梅曦傳道《哥林多前書釋義》











有問題的不是這「身體」,而是「罪性」
YM又說耶穌弟弟是「有罪的身體」(body of sin),然後就質疑說「會是同
質嗎?」,這又是他讀經「不通」的結果羅馬書六6說我們舊人與基督
同釘十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罪「身」原文sóma
就是指body(人的身體)與基督一同被釘死的是這「血肉之體」嗎?顯然
不是!有問題的不是這「身體」,而是「罪性」所以羅馬書六12說「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soma)上作王」,羅七5「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
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問題在「罪性」,不在這身
體(soma)

Happy醫師:若不同質,耶穌根本不必出生,多此一舉
耶穌與他弟弟有相同的「身體」(soma),所以歌羅西書一22說神「藉著
基督的肉身(soma) 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希伯來書十10說耶穌「
一次獻上他的身體(soma)」,彼得前書二24同樣說耶穌「親身(soma)擔當
了我們的罪」。因為唯有這與世人「相同」的身體(soma)才能受苦、受死
,這正是「道」必須成「肉身」的原因,否則只須像「天使-人」顯像
好,何必透過馬利亞懷胎取得「肉身」這真實的人性?Happy醫師就一
針見血的說「耶穌若和人不同質,根本不必出生,多此一舉
引自20151228 粉絲官網P網站 Happy醫師回應文









耶穌與弟弟唯一的差別是他「無罪」且不受罪的挾制
此外,YM說「主耶穌得勝罪的肉身和世人必死的罪身『看似相似』,實
質不同」也是「曲解」聖經羅馬書八3「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
形狀」,新漢語譯本譯為「罪身的模樣」,NASB譯為in the likeness of 
sinful flesh。這裡不是說耶穌與弟弟的「肉身」不同,事實上,希伯來書
二17早強調耶穌「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新漢語譯本譯為「他必
須在各方面與他的弟兄相同」,ESV譯為Therefore he had to be made like
his brothers in every respect。因此,耶穌的人性與他弟弟唯一的差別
他「無罪」且不受罪的挾制(請參〈成為「罪身的形狀」指基督的「身體」
跟人不同嗎?〉http://goo.gl/NNSAIP)

謝順道長老:不是降生為有罪的身體,而是如同世人成為血肉之體
謝順道長老《羅馬書》註釋就說「這句話並不是說基督降生為有罪的
,乃是說如同一般世人成為血肉之體(來二14)」、「這就是說,基
督降生為有血氣或肉慾的人,具有與一般世人相同的『人性』之軟弱
不但與我們一樣,凡事受過試探,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也會顯出祂的
軟弱,只是祂卻因被聖靈充滿,能克制情慾,而沒有犯罪」。在粉絲P
網站強力回應YM的BenjaminL同靈也說「聖經所告訴我們的是耶穌確實
有sarx,也有soma。這解釋了為什麼耶穌也會受到『試探』(太四1)。並
且祂因為也與我們有同樣的血肉之體,才能夠幫助我們」。

對罪觀念偏差,竟說「我立志推翻耶穌是人」
YM之所以一再企圖否定耶穌「肉身」與他弟弟相同,主要原因還是在於
他對「罪」偏差的觀念。2013年5月19日他在〈尋求更美的約--疾風中的勁
草〉聖經研討會就說「某牧師說耶穌基督談過戀愛,到底哪個被造物被
他看上?所以我立志推翻耶穌是人」。

引自粉絲官網20130519高雄聖經研討會















「生兒養女」並不妨礙以諾「與神同行」,被神取去不見死亡
談戀愛是罪嗎?對異性有好感,感受到異性的吸引力是罪嗎?未必。人
有「肉身」就必然有「慾望」(desire),但慾望不必然是「罪」,當慾望
方向錯誤、不合神旨意,自己又決定加以實現,這才是罪。神讓人彼
間有性的吸引力本來不是壞事,因這是為了繁衍敬虔的後代。以諾「
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創五22)就證明了生兒養女並不妨礙
神同行,YM卻錯認「性」或「性吸引力」必然是罪惡。
創世記五21-24節








耶穌不是靠「肉身」與弟弟「不同」才勝過試探
耶穌並不是靠「肉身」與弟弟「不同」,沒有世人必然會有的人性「慾
望」,才勝過試探。希伯來書四15說得很清楚,「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
,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耶穌的「肉身」若與我們不同,他
如何「體恤我們的軟弱」?已被他救贖的我們,又如何可能「效法」他
,像他一樣勝過「試探」?認為耶穌要靠肉身「不同」才「無罪」,其
實是對耶穌最大的褻瀆!(請參〈用「人性」與人不同,確保耶穌不會
有「非分之想」?〉http://goo.gl/0Tfw6Y)

耶穌肉身若與世人不同,就不能成為「中保」,也不可能成全救恩
YM說「同質等於否定了救恩的可能」事實跟他說的正好相反,耶穌
必須是完全的神,但也必須是完全的人,二者缺一不可。如果耶穌肉身
與世人不同,他就不能拯救罪人。天道《聖經新辭典》就說:「神的兒
子必須成為「肉身」,因為只有這樣祂才能成為第二個人..才能成為人與
神之間的中保,..因為只有肉身才會死亡」。校園《當代神學辭典》也強
調:「聖經同時說,將來傷蛇之頭者是女人的後裔(創三15),因為只有人
才真能贖人的罪(請參〈「不朽壞」的身體沒有「痛覺」,絕不可能
「受苦」!〉http://goo.gl/j2fkiG)

引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談「同」與「不同」不能混淆「神性」與「人性」
談耶穌與弟弟的「同」與「不同」,絕不能混淆「神性」與「人性」
就「神性」來說,耶穌是父神的獨「生」子(約一18),這裡的「生」不是
耶穌有「起點」,而是強調「子」與「父」本質相同,神所生的就是神
就「人性」來說,耶穌與弟弟都從馬利亞取得了「肉身」,所以他們肉身
完全相同、同有血肉之體唯一的差別是耶穌沒有罪(參〈維護基督「神性」
錯,但別走到否定基督「人性」的極端!〉http://goo.gl/O9Mtu3)

耶穌若是「天使-人」,為何「暫時比天使小」?
耶穌的肉身」若是YM所說的「天使-人」,希伯來書二9就不會說他
暫時比天使小」。耶穌的「肉身」若不會死,基督「在肉體的時候」
不必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來五7)。如果「道」成「肉身」一
開始就與世人不同,像「復活體」一樣不會死,哪來「在肉體的時候」
耶穌死「前」、復活「後」本質都一樣「不會死」,又何來「時段」
的區別?就「人性」來講,成為「肉身」無罪的耶穌是「不必死」
若他不必承受罪的咒詛,神必會讓其脫免死亡,但聖經從來沒有說
他從馬利亞取得的真實肉身「不會死」,YM所說那種「本質不同」
的「不死之身」是絕不可能真實受苦、流血受死以成全救恩的。

《聖經新辭典》:新約對否認耶穌真是人都會視為可咒詛的異端
如果把YM這篇最新貼文拿給其他正統基督教神學院教授或其他教派
教會牧者看,一定馬上被判定是「異端」天道《聖經新辭典》
早說過「新約對於任何否認耶穌基督既然真是神、也真是人的說法
,都會視之為可咒詛的、對福音具破壞性的異端」。所幸收錄YM
那篇〈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的「中國基督教神學文庫」已註
YM已被TJC除名,否則TJC恐難免遭「異端罵名」的池魚之殃
(參〈「狸貓換太的「假」成肉身〉http://goo.gl/8g3gza)
引自天道《聖經新辭典》







引自中國基督教神學文庫









Boaz傳道:宣稱基督肉身與人不同,這信息絕對不是出於聖靈
主張耶穌「肉身」與世人不同的嚴重性絕對不亞於「魔鬼自存」,因
這是明目張膽「實質」否定了「道」成了「肉身」(約壹四2、約貳7)
Boaz傳道《邪靈的工作》一文就說:「在現今世代,撒但詭計的巧
妙之處並非否認基督道成肉身,而是宣稱基督的肉身與人的肉身不同
。這樣的論調與基督的作為是相矛盾的。基督降世為人,其本質和世
人一樣,並且祂勝過了死亡,成為信徒追隨的榜樣。聲稱祂的人性與
世人不同,等於否定了基督在肉身所成就的工,而這樣的信息,絕對
不是出於聖靈(參聖靈月刊440期,2014.05http://goo.gl/j1OnNS)
還望同靈慎思明辨,千萬別誤入這種使徒深惡痛絕的異端陷阱。

引自聖靈月刊4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