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耶穌有無「情慾」試探?誠懇回應YM親戚的疑問

YM親戚貼文耶穌「本質」與世人不同,卻未搞清楚是神性或人性
最近YM利用巴黎講台、臉書與粉絲官網P網站多路齊發,宣傳他否定耶
穌「完全人性」的異端說法。某位YM親戚今早也在P網站貼出〈耶穌的
人性本質〉一文,強調「耶穌基督雖有世人的樣式但他的本質和世人的
本質是不同的」。

多數道理還屬純正,對「除名」制度的批評多數同靈均不認同
這位親戚反對YM主張的「魔鬼自存」,也堅持受聖靈以說方言為憑據
他對信仰的多數觀點其實還是純正的。至於他先前對「除名」制度的批評
,雖然已被多數人看出「不符聖經」且「不表認同」,我們也能體諒這是
囿於親情的人之常情,所以未太過苛責(參〈「趕出教會」不是「除名」嗎?
回應「聖經沒有除名」的誤解〉http://goo.gl/p2yfi8)

所舉耶穌與人「不同」的本質,其實都是指「神性」
仔細研讀這篇〈耶穌的人性本質〉,不難發現他所舉出耶穌與人「不同
的「本質」,其實都是指「神性」。例如他說「人子耶穌雖也有肉身,
卻是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本質乃屬天(靈)」。這裡拿來和「屬土」
之人比較的「屬天」耶穌,是指「復活後」耶穌的「復活體」,我們以
後就是要成為耶穌「復活」之後那樣「屬天的形狀」(林前十五49)。柏克
萊加州大學博士、聯總退休傳道蔡梅曦早就在《哥林多前書釋義》指出
「末後的亞當--主耶穌因其復活,成了叫人活的靈」,「復活」之前是
和您我「相同」的血肉之體,不是可以在十一個門徒坐席時突然「顯現」
(可十六14)的「復活體」。

引自蔡梅曦傳道《哥林多前書釋義》










麥基洗德「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是比對耶穌「神的兒子」這神性身分
此外,他引用「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約三13),是耶穌在說明
他從「天」而來,所以知道「天上的事」,這裡明顯是指耶穌的「神性」
。至於希伯來書七3說:麥基洗德「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
的兒子」相似,從「神的兒子」這稱呼,我們就知道希伯來書作者這裡
所講的是耶穌的「神性」。因為從「人性」來看耶穌確實有「出生」的
時刻,知名新約學者馮蔭坤博士在天道《希伯來書》註釋也說:「麥基
洗德所預示的,不是在世為人的耶穌(祂有「生之始」和「命之終」),
而是基督作為永恆的神子的性質」。這「神性」的不同,當然不能拿
證明耶穌「人性」與世人本質不同
引自馮蔭坤博士  天道《希伯來書》註釋








錯把耶穌「全知、全能」的「神性」拿來和「人性」比較
再如,他說「世人的知能有限,而人子耶穌是全知、全能」,這全知、全
能並不是從耶穌的「人性」來的,耶穌在世時能「知道」一切、能使人復
活,證明的其實是他的「神性」。至於他說「耶穌基督肉身活着時可改變
成靈體的形像給最親近的三位使徒看」,並不是如他所誤解的「靈體」是
(肉身)耶穌的本質,否則就不需要「改變」顯「異象」,而「變貌」所揭
露的其實是耶穌的「神性」而不是「人性」,所以他又錯拿「神性」來主
張耶穌與人「本質」不同耶穌的身體若是「靈體」,就不必吃、不必喝
、不必睡,更不必為躲避想殺他的人「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之間,就離開
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約十一54),反而像電影《畫皮》中的狐妖小
唯即使被刀割傷依然神奇復原,這種「靈體」是能被釘十架受苦的肉身
嗎?(參〈耶穌是披著「人皮」的狐妖小唯?〉http://goo.gl/ATVsHQ)
引自youtube,純粹示意,如有授權爭議請通知移除














「道」成「肉身」原文sarx從來指的都是能受傷、死亡的血肉之軀
約翰福音一14強調耶穌是「道」成了「肉身」,這「肉身」原文sarx
是希伯來書二14與兒女相同的血「肉」(sarx)之體、羅八3的「神就差
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sarx)」,也是林前一29「一切有血氣(sarx)的」
sarx(肉身)這字從來都是指人脆弱、會受傷、會死亡、能感受痛苦的
「血肉之軀」,不是甚麼「靈體」。

主張耶穌肉身本質是「靈體」是「幻影派」異端的再現
如果主張「道」成「肉身」後的這「肉身(sarx)」的本質是「靈體」,其
實就是否定道成「肉身」,是如約翰壹書四2及約翰貳書7所說「不認
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sarx)來的」。約翰所駁斥的「幻影派」異端就是認
為基督不可能取了他們眼中骯髒的肉體(物質),堅持基督始終是「靈體」
,並沒有真的成「肉身」,才遭使徒痛斥是「敵基督」的異端。神學教
奧爾森(Roger E.Olson)在他知名的《神學的故事》就說:幻影說教導說
基督顯現為耶穌但這個耶穌絕對不是有血有肉的真人」。黎為昇傳道
說幻影派「雖然主張基督是神,但祂的人性不過只是一種顯象..他更
法接受『神成為肉身』的觀念,因為他認為『會死就不是永恆的靈』」,
和YM的核心觀念一模一樣(參黎為昇〈以基督的心為心(一)〉,聖靈月刊
450期,2015年3月)。
引自聖靈月刊450期

靈體需要吃、喝、睡嗎?會流血嗎?耶穌睡覺、受傷是在「演戲」嗎?
這位YM親戚既然承認耶穌「有食、衣、住、行的需要,也有人的軟弱,會
倦須休息、睡覺,會哭、會痛、會流血,會憂傷痛苦」,請問「靈體」需
要吃、喝、睡嗎?靈體會「流血」嗎?耶穌「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
(太四2),這是在「演戲」嗎?魔鬼要他「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
試探是假的嗎?「耶穌在船尾上,枕著枕頭睡覺」(可四38)是在「假寐」
嗎?

取了本質「相同」的肉身不會讓耶穌有罪,因「懷胎方式」不同
這位親戚擔心承認耶穌「肉身」與世人本質「相同」會讓耶穌變成「有罪」
,其立意良善,卻是不必要的擔心詩篇五一5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
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聖經說得很清楚,人在「懷胎」時就有罪
。但因耶穌是從「聖靈」懷的胎,所以耶穌「無罪」是完全可以肯定的,
從聖靈懷孕也說明了耶穌「神性」的來源

從母親所生的「肉身」就有母親「肉身」本質,只有成「肉身」才能死
從母親所生,就必然有其母親的本質」,聖經強調耶穌是「女人的後裔
」(創三15)其目的也是要強調,耶穌這「末後亞當」要以有「肉體」之「人」
的身分打敗魔鬼、勝過試探並成全救恩耶穌既然是女人馬利亞所「生」,
他藉著馬利亞取得的「肉身」,必然與馬利亞「本質相同」,希伯來書二14
也肯定是「同有」血肉之體,並且強調成為「相同」血肉之體目的是「特要
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新普及譯本》掌握了這「精義」後譯為「成了
血肉之軀,只有成為人,他才會死(For only as a human being could he die)
引自聖經《新普及譯本》

怎可違背聖經,跳躍式的「推論」耶穌肉身不會死、像「天使人」?
極受好評的新漢語譯本也把來二14譯為「既然這些孩子都同有血肉之軀
,他自己也同樣成為有血有肉的人;為要藉著死亡除掉那擁有死亡權勢的」
。聖經說得很清楚:「道」成「肉身」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死」,我們又
怎能違背聖經,像YM一樣「跳躍式」的用耶穌無罪去「推論」他從馬利亞
取得的「肉身」不會死,像「天使人」?

無罪的耶穌是「不必死」,不是與世人相同的「肉身」本來「不會死」
無罪的肉身耶穌若不是爲了成全救恩,他確實「不必死」。但這不是他的
「肉身」本來就「不會死」,否則這就違背聖經說的「同有」血肉之體
他也無法受苦、流血、死在十字架上,整個十架救贖的基礎更因此徹底
崩解,也「完全牴觸」福音書對耶穌真實「人性」的描述。

耶穌「餓了」不是在演戲,否則他大可「無限期禁食」下去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耶穌真實的血肉之體,一如世人般逐漸成長,也會
飢餓、疲倦,也有驚恐、憂傷(可十四33-34)。「耶穌餓了(可十一12)
不是在「作戲」他的肉身若「不會死」,大可無限期「禁食」下去
必浪費時間吃飯。魔鬼試探他,要他從殿頂跳下時(太四6),他的肉身
不是像「超人」般不會死,否則這「試探」就變得虛假

耶穌沒有超人般身體,他甚至比常人更虛弱,連十字架都要人背
耶穌並沒有擁有「超人般的身體」,他的身體有人一切的軟弱,他的
面貌憔悴、形容比世人枯槁(賽五二14),這確實是因操勞老化的現象。
甚至比常人更虛弱,以致在釘十字架前連自己的十架都背不動,需
要古利奈人西門替他背(太二七32)。在釘十字架前,兵丁鞭打、戲弄他
,他所承受的都是真實的痛苦,以賽亞書五三5才會說「因他受的鞭傷
,我們得醫治」。

引自聖約翰科技大學

















「命自己捨」強調的是「自願性」,耶穌若不死是「神介入」的結果
利未記中作為犧牲的祭牲,其肉身並不是不會死,而是被挑中「替死」。
我的命是「自己捨的」,其核心意義也在此,强調的是耶穌「代贖」的
自願性,不是說甚麼「肉身」不死。耶穌若不走向十架,他因無罪免於
死亡,不是他一開始從馬利亞取得的「肉身」和人「本質不同」,具有
「不死性」,聖經從來沒有這麼說!這毫無直接的經文證據,全是憑空
推論。耶穌因「無罪」免於死亡,是「神介入」的結果。所以保羅就
說「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徒十三34)、「惟獨神所復活
的,他並未見朽壞」(徒十三37)。

摩西120歲眼目沒有昏花不是身體本質不同,而是「神介入」
神既可以使在墳墓裡已經四天的拉撒路復活(約十一17、43),加增希
西家十五年的壽數(賽三八5),使上古的先祖有數百歲的壽命,使摩西
120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申三四7),使月經早已斷絕的撒
拉(創十八11)再生子,要讓本來肉身會死的耶穌「不死」有何困難?
摩西並沒有從母親得到一個與他人「本質不同」的肉身摩西生理機
能到120歲仍維持正常,很明顯是「神介入」的結果。「孝敬父母,
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弗六2)應許這肉體生命的「延長」,同樣也是
因神介入。







不該違背聖經明文去推論出耶穌有「超人」的身體、「不死」的肉身
若耶穌不上十架「會不會死」這假設性問題,不該「違背聖經明文」
去「推論」出與聖經「牴觸」的結論,宣稱耶穌擁有一個「超人般」
、與世人「本質」不同的「不死」肉身。神自有解決的辦法,或者藉
大能使其「本該衰敗」的肉身,一如摩西「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
衰敗」的維持良好機能,或者藉復活大能,使他即使被殺仍「不見朽
壞」,或者如以諾、以利亞直接被神接去,這都是「神介入」,而非
肉身「本來不死」

受洗後「無罪」嬰孩為何不到二小時就死了?
事實上「無罪」就「不死」的假設,也與我們的經驗完全不符。受大
水洗後的TJC信徒,並沒有因為洗去原罪、本罪,「身體」就有所變化
。淡水丁春芳姊妹出生三天的孩子,緊急受大水洗並洗腳後完全「無
罪」,也無犯罪可能性,但其先天性「愛德華氏症」沒有痊癒,回醫院
二小時就被主接回為何「無罪」這嬰孩的「肉身」還是死了?(請參
耶穌是否會生病?不生病的耶穌肉身與人不同嗎?〉http://goo.gl/3dd2Ek)
引自丁春芳姊妹的生命分享















YM誤導,以為有性慾就有罪,不知「以自己為中心」才是罪
這親戚又說耶穌「也有肉體的需要和軟弱,但沒有私慾(情慾含性慾)」
這是受到YM的誤導,錯以為有了性慾就有了罪。聖經並沒有明確
區分食慾、性慾等生理需要,這些對聖經來講都是「慾望」(desire),
都是神創造的,是中性,甚至可以是美好的。察覺心中有所「欲」,
不論是「吃」,或是對異性的「渴望」、「好感」還不是罪,明知這
欲望的對象不合神旨意,卻仍放任自己往錯誤的方向去,滿足自己,
這「以自己為中心」的心態才是「罪」

食慾或性慾若違神旨意一樣是罪,刻意把性慾排除顯示觀念偏差
亞當夏娃就是明知神說「不可吃」,卻仍「見那顆樹的果子好作食物」
(創三6)才犯罪墮落。從聖經來看食慾和性慾若違反神的旨意,其實一
樣的罪惡:「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
誰給我們肉吃呢?」(民十一4)、「他們心中試探神,隨自己所欲的求
食物」(詩七八18),耶穌受的第一個「試探」也是魔鬼趁他「餓了」
時,慫恿他為「滿足自己」,「濫用」他神性的能力把石頭變食物(
路四2-4)。刻意把「性慾」排除在其他肉體需要之外,反映的只是YM
偏差的性觀念(請參〈用「人性」與人不同,確保耶穌不會有「非分之
想」?〉http://goo.gl/0Tfw6Y)







天使「沒性慾」照樣犯罪,耶穌需要靠「沒性慾」才勝過試探嗎?
因此犯「罪」的根源在以「己」為主,不以「神」為主,不在食慾
或性慾天使沒有「肉身」、「不娶也不嫁」(可十二25),理當沒有性
慾,就因此不犯罪嗎?不,當天使「不守本位」(猶6)、「自高自大」
(提前三6),照樣犯罪「落在刑罰裡」。要用沒有「性慾」確保耶穌不
犯罪,根本搞錯了方向,也是對耶穌的褻瀆。耶穌若是靠「沒有性
慾」的假肉身才勝過試探,這還是「凡事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
嗎?

約伯、約瑟都能勝過性試探,耶穌即使感受到異性吸引真會起淫念?
約伯尚且能「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伯三一1)、正值青春
、情慾蠢蠢欲動的約瑟尚且能拒絕主母「以目送情」、邀他「同寢」
誘惑(創三九7-12),親自教導門徒別「看見婦女就動淫念」(太五28)
耶穌,若真的察覺到異性對他的「性吸引力」,難道會「放任」自己
受罪中之樂起了「淫念」?需要靠主張耶穌肉身本質與世人不同來
保障他不犯罪嗎?

若被聖靈充滿,即使「美色當前」也不會動心
有這種擔憂的人,只怕從沒有被「聖靈充滿」的經驗。當你被聖靈充
滿時,你不是沒有「察覺」美色當前,沒有感受到異性的「吸引」
但此時的你更樂意順服聖靈、讓聖靈做主,享受在聖靈裡不被罪綑綁
的自由!即使不談聖靈的力量,科學家也發現,「處在對另一半愛中」
的男女更能壓抑出軌的慾望,在實驗中對那些誘人的性感圖片不起反
(Discovery〈人類的恐懼與情慾:面對情慾〉https://goo.gl/QildOm)

既然是「各方面」受過試探,希伯來書就未排除「性試探」的可能
回到耶穌有沒有「性慾」這問題聖經沒有明確的說,我們不必憑猜測
說一定沒有。但是希伯來書四15說「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
」,這「凡事」NASB譯為in all things,ESV譯為in every respect
漢語譯本則譯為「他也曾在各方面受過試探,像我們一樣」。倘若
「性試探」是我們可能面對的真實挑戰,希伯來書作者或許就沒有
全排除「性試探」存在的可能性









謝順道長老:耶穌具有人性也有肉慾,卻能夠戰勝
謝順道長老就說「耶穌雖然具有人性,也有肉慾,卻能夠戰勝魔鬼
的試探,甚至使魔鬼在祂裏面毫無所有(請參http://goo.gl/4byHqG)
。其實和我們有同樣「肉身」、相同生理需求的耶穌能倚靠聖靈得勝
,才是已重生基督徒能勝過試探最好的模範與保證耶穌若有真實的
「性試探」,非但沒有傷害他的「無罪性」,反而為我們「示範」了
對神旨意完全、徹底的「順服」從來不為滿足自己的任何慾望(
情慾)違背神,也因而完全沒有犯罪,最後得以把自己當成「無罪」
祭牲獻上替人贖罪。
引自謝順道長老聖經釋疑

對方向錯誤的性吸引力「投降」才是罪
性慾」本是神賜給人美好的禮物,可以讓神配合的男女堅定的結合
在一起「在愛中」繁衍、養育敬虔的下一代感受到異性的「性吸引」
不就是罪知道方向錯誤卻投降才是「罪」;若知道對象錯誤,能夠拒
這種方向錯誤的吸引力,其實就是勝過了試探。相反的,若性吸引力
對象合神旨意,更不是罪,因箴言五19早說過「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
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對耶穌人性或肉身的否定,若非「比較」錯誤,就是出於偏差觀念
探討至此,我們可以確認所有否定耶穌人性或肉身與人「本質不同」的
說法,若不是把「人性」與「神性」混淆,錯拿耶穌的「神性」來與世
人的「人性」作比較,就是對「罪」或「肉身」有偏差的觀念,像YM
幻影派錯認「肉身」或「物質」就是罪,或是認為萬一有了性
就有罪

駁斥達文西密碼的《密碼在說謊》作者:耶穌即使結婚也不影響神性
耶穌不是YM誤解的因為「談戀愛」有罪而不戀愛或進入婚姻,他是
「為了神國的緣故」(參太十九12)。〈密碼在說謊:揭開達文西密碼的真
相〉作者達拉斯神學院的Darrell L.Bock博士也早說過:「基督教信仰其
中一個最基本的信念耶穌是百分之百的人類。因此,如果祂真的為人
夫和為人父,祂的婚姻關係和父親身分在理論上是不會削弱他的神性
反而更完全地反映出祂的人性面。如果耶穌真的結了婚,其實沒有必要
遮遮掩掩」。以為要否定耶穌的「人性」才能確保耶穌的「神性」,根
是大錯特錯!

引自 密碼在說謊








































誤以為迦克墩信經中的「上帝之母」是否定了耶穌的神性
YM就是觀念錯誤,又不尊重聖經,才會一直堅持己見要否定耶穌的人性
。他對基督教教義史更是近乎無知,像他1219日巴黎那篇〈道成了肉
身而不是成了罪身〉講道引用迦克墩信經「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
,然後就批評「這裡講得非常清楚喔,是上帝的母親馬利亞生了耶穌基督
,所以他勢必要成為像我們一樣的人」,誤以為「上帝之母」這詞將導致
對耶穌「神性」的否定。

因為肯定耶穌是「神」這神性,所以才稱呼馬利亞為「神之母」
事實上YM完全錯解「上帝之母」的意思,這詞希臘文Theotokos直譯就
是「生神者」,當時教父堅持使用這詞其實正是為了肯定耶穌的「神性」
麥格夫(Alister E.McGrath)在他知名的《歷史神學》就說:「耶穌基督是上
,馬利亞生了耶穌,所以馬利亞是上帝母親….若不同意馬利亞是上
帝之母 就等於不接受基督的神性」。向來對天主教遺傳有高度戒心的基
督新教對「上帝之母」這詞也完全接受,因他們深知這詞絕不是對耶穌
「神性」的否定。

引自麥格夫《歷史神學》















在核心信仰上屢屢出錯,竟還以為普世基督徒都錯,只有自己獨對
主張耶穌人性或肉身與人「本質」不同,如果不是違背聖經,不會被包
TJC在內的正統基督徒都當成「異端」在核心信仰上屢屢出錯,否定
神是「唯一自存」、「獨一偉大」,宣稱「神的能力就是到此」、質疑
「神眼睛到底有沒有看到未來?」、認為羅馬書「跟得救沒有關係」
YM,竟還自作聰明以為所有基督徒都錯認耶穌的人性與世人相同,
只有他獨具慧眼,「發現」了耶穌「人性」與世人「本質」不同這一奧
(YM否定神的全知、全能是聯總「栽贓」嗎?〉http://goo.gl/yg5ora)

主張耶穌人性與世人不同不是發現奧秘,而是異端,別一失足成千古恨
主張耶穌人性與世人不同不是「奧秘」,而是普世基督徒公認的「異端」
。宣稱耶穌的肉身只是「看起來」一樣,實際上「不一樣」更是「幻影
派」異端的「現代版」YM這位親戚維護耶穌「神性」的本意不壞,他
所舉耶穌「本質」與人不同的例子,只須加上「神性」兩字就沒有錯。
但若受YM誤導,錯認連「人性」也與世人不同,就是公然否定「道」
成「肉身」,一失足將成千古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