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 星期六

聚會有人受聖靈,證明不合聖經的「新道理」沒有歧出?

聚會有人受聖靈,代表神與其「同工」?
有被教會「停職」的工人不服停職處分,依然僭稱傳道職分遊走
各地。為強化自己的正當性,甚至以其聚會仍有人受聖靈,主張
這是「聖靈證明所傳的恩道」,暗示其「道理」並未歧出,但聖經
的看法是如此嗎?依然賜下聖靈,是替道理歧出的人背書嗎?

證明「恩道」語出使徒行傳「主為自己恩惠之道作見證」
聖靈證明所傳的恩道」,其經文依據是徒十四3「主藉他們的
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這裡,被證明的是主「恩典
的道理」NRSV譯為testified to the word of his grace
呂振中譯本譯為「主為自己恩惠之道作見證」。

被證明的是相對於律法的「恩典之道」,耶穌的福音
因徒十四2提到「不順從的猶太人」,也就是「不信」的猶太人
反對主的恩道,所以神就以「神蹟奇事」向猶太人及外邦人證明
他的恩道。這裡,被證明的「道理」很明確,就關於耶穌的
福音」,相對於猶太人信守「律法」的「恩典」之道,而不是
麼個人憑推論「發明」的「新奇道理」

希伯來書:這恩道是「主親自講的」,使徒「證實」的
路加關於神用「神蹟奇事」證明「恩道」的觀點,希伯來書也加
以重申,希伯來書說:「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
人給我們證實了」(來二3)。接著才說,「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
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二
4)

神蹟奇事、聖靈不是為「人發明」的道理背書
在這裡,被神蹟奇事及聖靈恩賜證明的道理主親自講的救恩
,來3「聽見的人」則是指使徒及親身聽過耶穌宣講而相信的第
一手見證人。魔鬼自存」、「耶穌不是人」是主親自講的、
使徒聽過的「救恩之道」嗎?若所傳的根本不是主親自所講、使
徒聽過的「主的恩道」,就別拿有神蹟奇事、聖靈賜下來為自己發
明的道理背

不是有「神蹟奇事」就代表所傳的是「純正的道理」
「神蹟奇事」可以為「主的恩道」證明,但不代表有「神蹟奇事」
就代表所傳的是「純正的道理」帖後二9就說:「這不法的人來,
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啟
十三14更說:「他因賜給他權柄在獸面前能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
上的人」。

賜聖靈所證實的是主親自講的「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
信而受洗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這「聖靈的禮物」是
神的「應許」,因此,禱告會聖靈賜下,是回應剛果信徒的祈
兌現神的應許,所證實的是「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
(十一13)這耶穌說過的「恩道」,不是沒有聖經依據的「歧出」
道理。

其他教派有神蹟甚至方言,不因此「證明」所傳道理正確無誤
我們的神是大有憐憫且信實的神,即使講道的人有軟弱、有瑕疵
神依然可能因為憐憫祂的子民,「回應」信徒的祈求,賜下聖靈或
行醫治這也是為何其他教派也普遍有「神蹟」,這些神蹟不
都是假或邪靈的工作,而是出於神兌現祂的應許或神的憐恤,
不因「證明」所傳的道理正確無誤或全備。

掃羅被棄絕後依然打勝仗,可以反證他「合神心意」嗎?
掃羅當王兩年後,在吉甲準備對抗來勢洶洶的非利士人,結果因違命
擅自獻祭被神棄絕,撒母耳向他宣告:「你的王位必不長久,耶和華
已經尋著一個合他心意的人」(撒上十三8-14)。但此事件後,掃羅
依然屢屢擊敗敵人,甚至二十年後還大敗亞瑪力人(撒上十五4-8)
,才有了再次違命的第二次棄絕宣告(撒上十五10-29)。我們能以掃
羅依然打勝仗,就反證他「合神心意」嗎?

聖經、聖靈、神蹟奇事三者的見證缺一不可
道理「純正」與否聖經、聖靈、神蹟奇事三者的見證缺一不可
合乎「聖經」、合乎「使徒信仰」這標準尤其重要,保羅就
:「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
詛」(9),約翰也說「不是傳這教訓的,不要接他到家裡,也不
要問他的安」(約貳10)

聖經判斷歧出標準明確,別拿神的容忍替歧出背書
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神的暫時容忍,或許是給予回頭的機會,或
許是如稗子的比喻,「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太十三29)
但無論如何,聖經對於道理歧出的判斷標準是非常明確的,若所講的
道理,不是「主親自講的」、「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來二3)
再多神蹟奇事、再多人得聖靈,也不能讓這人發明的道理,變成「
的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