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8日 星期日

否定道成「肉身」且多此一舉的YM基督身體「剎那變化說」

沒有聖經根據、使徒們前所未聞、從未說過的「新發明」
YM否定基督是人,主張基督身體如天使形體「不朽壞」的主張遭多
方質疑後,近日他又提出新解釋:「主耶穌原本不朽壞的身體,因為
世人的罪全加在祂身上,所以這原本不朽壞的身體在承擔世人的罪之
後,剎那間,變成了必朽壞的」。令人遺憾的,這又是沒有聖經根據
使徒們前所未聞、從未說過的「新發明」。

基督是「肉身」受死,哪來「不朽壞的身體」可以「剎那間」變化?
聖經明言,基督是「道」成「肉身」,耶穌的身體是和兒女相同的血肉
之體(來二14),歌羅西書一22更強調基督是「肉身」受死哪來「不
朽壞的身體」可以「剎那間」變化?又有哪一節經文說基督在十架上,
身體突然起了變化?如此關乎贖罪意義的重大教義,使徒竟然從不知
道、從來不談?

彼得前書:擔當我們的罪就是在十架承擔我們罪帶來的懲罰
彼前二24說耶穌「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引用
的是賽五三412擔當」原文anapherō是「獻上」的意思,但同
一字在來九28被譯為「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anapherō)了多人的
罪」,在此也是類似的意思,就是指承受結果,也就是承擔我們罪所帶
來的懲罰。所以呂振中譯為「他以自己的身體在木架上親自背上我們的
罪」,新漢語譯本譯為「他被掛在木頭上,以自己的身體親自擔當了我
們的罪」。

本來就是「肉身」,又何需「多此一舉」上了十架才突然「變化」
親「身」原文soma則是指人的身體,強調耶穌是實際忍受了「肉身」
的痛苦,以致於死,同樣是呼應西一22的「肉身」受死。這也是耶穌
以「肉身」來到世上的原因,為的就是能在十架代罪受死。本來就是
「肉身」,又何需「多此一舉」,在上了十架才突然「變化」。對使
徒來說,根本不存在耶穌身體「變化」的問題,所以新約聖經連
提都不提。

以賽亞書:眾人的罪孽、罪罰都歸到耶穌身上
彼得引用的以賽亞書也是類似的意思。賽五三4-5說「祂誠然擔當我
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賽五三6則說「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
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罪孽」,原文有「罪惡」或「因罪招
致的刑罰」之意。所以呂振中譯本就譯為「永恆主卻使我們眾人的
孽罪罰都集歸在他身上」,把兩種意思都包括在內。

贖罪祭就是由羊流血替人承擔懲罰,重點在流血不是身體變化
擔當罪孽」的意思,在贖罪祭上表達的最清楚,利十六22「這羊
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說的就是由羊流血,替犯罪的人承擔犯罪
的懲罰與後果。重點在於「流血」,不是什麼「身體變化
所以利未記十六章贖罪祭的公山羊,其中一隻公羊宰殺後的「血」
要被帶入幔內彈在施恩座前(利十六15),為人贖罪。

送到曠野、被歸罪的「替罪羊」身體未變化
但因至聖所內彈血、贖罪的過程百姓看不見,所以有另一隻羊是
開在百姓前,由大祭司用兩手按在頭上,象徵把百姓的罪都歸
到羊的頭上(利十六20-21)。世人犯的罪被歸到公羊,這公羊的
「身體」也並未起變化,相反的,這公羊被送到曠野無人之地(
十六21-22),代表神從此不再紀念人的罪孽(賽四三25、耶三一34)

YM主張「耶穌身體不朽說」時從未想過「剎那變化」
事實上,YM當初提出耶穌不是人,其身體不朽壞、不會死的歧出理
論時,壓根沒想過耶穌「身體」變化這種說法,他是被人質疑
不朽壞」的身體若不「變化」如何「受死」之後,緊急把質疑者
的問題「借來用」、「增補」納入此一「新發明」。我們難道要
接受這種沒有聖經基礎,一開始就漏洞百出,無法自圓其說,只
好一路修修補補的歧出理論嗎?

「剎那變化說」難以決定變化時點,使「受難過程」更難解
把耶穌承擔世人的罪,說成是「身體」因承擔罪從「不朽壞」突然
變成「必朽壞」,不但沒有聖經根據,也使耶穌受難的過程更加難
,因為,根本無法合理決定一個身體「剎那變化」的時點

耶穌被打時若身體是不朽的,就是假受苦
請問,體承擔罪的「時點」,是在客西馬尼園逮捕時?在公會?
彼拉多前?還是在十字架上?耶穌在公會被吐唾沫、蒙臉、用拳頭
(可十四65),身體變了沒有?耶穌在衙門被兵丁戴荊棘冠冕、用
子打頭時(可十五16-19)時,身體變了沒?若此時仍是所謂「不朽」
的身體,這些苦難豈不都是一場騙局?

本來無一事、庸人自擾之,不取血肉之體,如何流血赦罪?
主張耶穌身體「不朽」,自始就是本來無一事、庸人自擾之。希伯來
書九章12節說,基督道成「肉身」,就是要取代「山羊和牛犢的血,
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不流血,
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基督若不取與兒女相同的「血肉之體」,
又如何流血呢?

假設性說法被借去當YM理論核心,卻不管有無聖經根據
質疑YM理論者提出「不朽壞」的身體若不「變化」如何「受死」
一問題,純粹只是為點出YM身體不朽說的嚴重自我矛盾詎料
YM竟以此假設性的提問拿來主張耶穌的身體在十架「剎那變
」,卻完全不考慮這種想法有沒有聖經的根據。

「道」成「肉身」的原因是因為神不能死,人才能死
耶穌之所以「道」成「肉身」,就是因為神不能死,人才能死
耶穌必須成為「人」,取了人的「肉身」才能以無罪的身份為人
受死、贖罪。YM卻否定耶穌是「人」,無法自圓其說下只好又新創
耶穌身體「剎那變化說」,但終究是毫無聖經根據的「新發明」。

回到原點,問題還是出在對《聖經》的態度
在關乎得救的「救贖論」、「基督論」可以如此輕率、可以不理會聖
經、不管使徒是否曾有這樣的說法嗎?回到原點,YM理論的問題
是出在對《聖經》是否「尊重」的「態度」問題,若不尊重聖
經,不根據聖經講論,所講的「新道理」又豈能引人到得救的正路,
但願大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