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小小嬰孩耶穌若「不會死」,為何要逃命?再駁YM「基督身體不朽」基督論


耶穌若有「不死之身」,若非自己捨命就「殺不死」
YM說基督的身體「不會死」、「不朽壞」,對於基督在十架的死,則引約十18
強辯:「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換言之,擁有「不死之身
的耶穌,若非自己想死、自己捨命,無論如何是「殺不死」的。

大希律下追殺令,耶穌父母在天使指示下「連夜」逃命
但是這種基督有「不死之身」的理論,符合四福音的記載嗎?大希律得知基督
降生的消息後,下令搜查伯利恆城四境。所幸天使早一步向約瑟顯現,要他「
帶著小孩同他母親逃往埃及,因「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他(太二13)

如果耶穌「殺不死」,何必逃命?
YM不是說基督有「不死之身」,若不是自己「捨命」,就算希律的兵丁瞄準心
臟,白刀進、紅刀出,也「殺不死」嗎?若「殺不死」,天使又何必多此一
,要耶穌全家逃命?

伯利恆兩歲以下男嬰無一倖存,耶穌若留下能「活命」嗎?
事實是,大希律殺了伯利恆四境兩歲以內所有男嬰(太二16)。若耶穌照YM的理
留在伯利恆,能倖免嗎還能「有命」等到三十多年後「捨命」釘十架嗎?

耶穌自證自己「無罪」,使徒也見證他無罪
聖經已經再三強調耶穌完全「無罪」,耶穌自己自證他沒有罪:「你們中間
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遵守了我父的命令」(約十五10)、「這世界的王
..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約十四30)彼得說:「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
詭詐」(彼前二22)約翰長老說:「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犯
(約壹5)

聖經多次肯定耶穌「無罪」
保羅說:「神使那無罪(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希伯來書也說耶
穌無罪:「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像
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七26)

猶大、彼拉多、十字架上的強盜都說耶穌「無罪」
耶穌無罪的證人更數不勝數:賣主的猶大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二七4)彼拉多夫人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太二七19)彼拉多
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路二三4)、「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太二七
24)、十字架上的強盜說:「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路二三41)

聖殿幔子裂為兩半的神蹟,印證耶穌無罪性
罪人不能「贖罪」救人,耶穌被釘十架,聖殿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路二三45)
證明「無罪」耶穌的血,已經「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20),耶穌
手的釘痕、肋旁的槍傷就是祂流血的證據,我們還不信耶穌的「無罪」嗎?還要
以為聰明,憑「人智」、「推理」發明「聖經所無」的「基督身體不朽說」,
才足以保證基督的無罪嗎?

逃命、求問、智慧增長、飢渴,耶穌「身體」一切如常人
小小耶穌從嬰孩襁褓時「逃命」、到十二歲在聖殿「一面聽、一面問(路二46)、「
智慧和身量..都一齊增長(路二52)、因為餓了找不著果子咒詛無花果樹(太二一18)
、因為渴了向撒瑪利亞婦人求水(約四7)福音書所見證的耶穌,這位「人性」
您我一樣的耶穌,在復活前從未享有什麼「不死之身」的特權,而是真實體驗
了人所可能經歷的一切,也因而能成就「救贖」。

相信福音書描述或相信自作聰明的人智推理?
否定耶穌完全(真實)人性,就是否定救恩的可能性。宣稱基督「身體不朽」,就
戰耶穌十架苦難真實性不懂神學、老老實實讀經TJC信徒都可以從小小耶
穌逃命躲避大希律追殺知道耶穌沒有「不死之身」。不信從福音書的見證,寧可
YM自以為高明的推理邏輯者,就繼續陶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