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自存」論強烈挑戰神的「全知」與「全能」
沒有讀過「魔鬼自存」論的人,很容易「望文生義」,以為這只是探討「魔鬼
起源」的理論。但若認真閱讀YM的「魔鬼自存」論,就會對其中強烈挑戰神
「全知」與「全能」的觀念感到震驚,有人甚至以「刨神雙眼、斷神手足」來
形容YM的理論。
「魔鬼自存」論質疑神的「智慧」與「能力」
「魔鬼自存」論充滿對神「智慧」與「能力」的懷疑,不斷質問:「神明明擁
有在一秒鐘之內可以滅掉魔鬼的可能,但神偏偏不做」、「神是可以一句話就
贏的,但祂寧可幾千年來賠上千萬兒女的靈命一直的故意輸,祂不馬上除去惡
」(暗示神其實沒有能力除去惡)、「寧可神死也不要神笨」。
主張「魔鬼太強大」,「神所不允許的仍會發生」
於是YM自認聰明的主張「因為撒但和神一樣來自於自存,所以,牠才有可能
具有足夠的能力和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對抗」、「撒但不是得神允許才行動!牠
是具自主攻擊破壞能力的惡者」、「神所不允許的,仍會發生;神所願意的,
仍做不成」。
謬稱神「能力」不足故暫時無法消滅魔鬼
簡單說,「魔鬼自存」論架構在善惡二元對立、永恆對抗的基礎上,因此魔鬼
的存在與活動,不是因為神的許可、神奧秘的旨意,而是神「能力」不足,暫
時無法消滅牠,以致「和魔鬼打了幾千年」。神也完全無法掌握魔鬼行動,不
知道魔鬼的下一步,神的計畫會被魔鬼「挫敗」。
無視聖經神「全知」、「全能」的明文
這樣的理論不僅近乎褻瀆,也無視聖經對神「全知」、「全能」的明文啟示。
「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民十一23)、「你的眼豈是肉眼?你查看豈
像人查看嗎?」(伯十4),聖經所見證的神,絕不是「二元論」下,「能力不足
」、「有所不知」,對魔鬼「無可奈何」的神,這樣的神也不配人尊崇、敬拜。
聖經強調神無所不知、無所不見
聖經一再強調「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箴十五3)、「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
使我看不見他呢」(耶二三23)、「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詩一三九2)、「神
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三20),至於神預知、預見、預言
、預定的經文更不可勝數。
、預定的經文更不可勝數。
在神「凡事都能」,神沒有「難成的事」
至於神的能力,祂被稱「全能的神」(創十七1)、「全能者」(啟十五3)、「在你
沒有難成的事」(耶三二17)、「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四二2)、
「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十八14)。
用神非全知全能去解釋罪惡、苦難是「拙劣」的辯護
否定了神的「全知」與「全能」,美其名是幫神開脫世上「苦難」的責任,反正
神既非全知、全能,就不用替苦難與惡的存在「負責」。「魔鬼自存」論這種推
翻神全知、全能的理論,不但是最拙劣的辯護,也根本摧毀了基督徒相信神完全
掌權這「信心」的根基。
掌權這「信心」的根基。
自認比神更聰明、比神更公義,用人智妄論神
「魔鬼自存」論最大的問題就是自認比神更聰明、比神更公義,所以用人有限的
智慧去「妄論」神為何「容許」魔鬼存在?為何「允許」魔鬼活動?當想不通時
,就得出「魔鬼是自存的」、「魔鬼能力太強大」、「神能力不足」、「神有所
不知」這些自以為聰明,卻毫無聖經依據的答案。
人憑什麼評判神?憑什麼指控「作為公義標準」的神「不公義」
其實,「質疑」神為何「允許」,就是一種冒犯!人憑什麼評判神的「智慧」與
「計畫」?神是「公義」的本體,神就是「衡量公義的那根尺」,無知的人豈能
「自以為義」的以「人自己的標準」去衡量神,指控神「不公義」?指控神的「
許可」有問題?
否定神「全知」「全能」在「神觀」上「出大錯」
否定神「全知」與「全能」的「魔鬼自存」論,絕非無關痛癢的「魔鬼起源」
論,而是在「神觀」上「出大錯」、徹底顛覆基督教信仰核心的異教理論。
「魔鬼自存」論所定義的神,絕非應許並眷顧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
非「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神」(申二六8、王下十七36)。
神的「全知」「全能」與「救贖」息息相關
神的「全知」、「全能」和神的「拯救」息息相關,是這位「全知」的神從萬古
之先就揀選了我們,也是同一位「全能」的神必用祂的大能保守我們到底。否定
了神的「全知」、「全能」,也就否定了「救贖」的可能性。要敬拜「會被魔鬼
挫敗」、「和魔鬼打了幾千年打不贏」的「神」,就繼續信從「魔鬼自存」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