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0日 星期六

保羅不要得救嗎?淺評YM「我寧可下地獄」之說

一再公然鼓吹「得救的事情不要去理他」
最近一年來,YM屢屢藉「講道」或「聖經研討會」大談基督徒不要追求
永生或得救。早在去年614日他在巴黎就說「得救的事情不要去理他
626日在紐澤西粉絲自宅則說「我們的信仰目標呢應該不是得永生
,還說「越追求這個得救永生的人,其實你會成為一個越遠離神的人」
我很希望我們的信仰先忘記得救這個事情,也先不要去管永生這個
事情」。(〈基督徒不該追求永生?〉http://goo.gl/15cCbd)

暗示得救不是「教會說了算」,再次要粉絲「別去想得救」
上個月27〈看見那看不見的神〉台中聖經研討會他繼續告訴聽眾「信
仰到最後喔,是甚麼都不要去想,尤其得救、不得救」、「你不要再去想
唉呀這樣、這樣、這樣才能夠去得救誰說了算?你說了算嗎?你怎麼
道?你也不知道啊,只是因為別人告訴你啊」,暗示不必太在乎甚麼得
的教義,「得救」不是教會「說了算」,處心積慮就是要動搖信徒對
得救之道」的信心!

引自Google搜尋






自稱自己「有點像佛教」,「我寧可下地獄」
為了取信於人,他再次舉保羅為例,說「保羅最擔心的是他們(同胞)怎麼
能得救。怎麼可以這樣,我怎麼可以自己進去?」,「他說為我弟兄,我
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甚至說「我寧可,
這個有點像佛教,你說那楊傳道變成佛教徒啦我寧可呢下地獄為了呢
眾人能夠得救」。這番類似佛教「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說法聽來感
,問題是保羅的意思是不是如他所說的「不要得救」?
引自電影〈大話西遊〉截圖 純粹示意















學者不約而同指出情願「被咒詛」是「誇飾」的文學手法
有專攻西洋文學的國立大學教授聽聞YM把「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
離,我也願意」(羅九3)說成保羅「不要得救」後,詫異的表示「這是誇
飾法啊!達拉斯神學院博士鄧英善牧師《聖經分析排版本》一書介
紹〈解釋聖經的基本原則〉(http://goo.gl/WfGIax)更引用羅九3
「誇張法」(hyperbole)的典型案例,強調「保羅是不可能與基督分離
。保羅這樣說是示他是何等願意他的骨肉之親(以色列人)能信耶穌」。

引自鄧英善《聖經分析排版本》




















「誇飾法」是故意誇大以加深印象,若不懂文學特性會產生「誤解」
《基督教釋經學手冊》(校園,1999)說「誇張法」(hyperbole)是「故意誇
大或誇張,要讓人印象深刻」,並指出「許多人犯了按字面解釋的錯誤
Roy B.Zuck教授《基礎解經法》則說「誇張法」是「作者故意誇大
,言過其實,以達到強調的目的」,陳潤棠簡易讀經與解經法》同樣
說「誇張法故意把某種現象誇大加以形容描寫,使之更生動活潑,但其
目的不是為欺哄人,而是要使人對有關現象更具深刻之印象,而講者與
聽者都必需知道有關方面正在用誇張法,才不至產生誤會」。

引自陳潤棠《簡易讀經與解經法》










「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就是典型「誇飾法」
若對「釋經學」略有所知,就知道聖經常使用「誇飾」這種文學手法。中
華福音神學院許宏度教授《新舊約聖經輕鬆讀》(橄欖,2014)一書提醒
面對聖經不同的文體時,需要注意哪些用語、概念和特色,才不會誤解
聖經的意思,如將主耶穌常用的誇張法(hyperbole)看為直述用語等」,「
太福音五39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就是一個明顯
張法的例子,因為在約翰福音十八19-23主耶穌沒有讓大祭司的差役任
意用手掌打他,反而質疑差役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
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引自許宏度教授《新舊約聖經輕鬆讀》

知名教父俄利根誤以「字面」解釋「自閹」,晚年感到後悔
同樣的,「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
,就砍下來丟掉」(太五29-30),也不是要基督徒按「字面」去「剜眼」、
「砍手」,這種誇飾法無非是警告基督徒若不痛下決心避免淫念支配自己
,結果就是全身在地獄受苦!知名教父俄利根(185-254)就是誤以字面
解釋為天國的緣故自閹(太十九12)真的閹了自己,到晚年才後悔(
林鴻信《基督宗教思想史》(),台大出版中心,201312)
引自林鴻信《基督宗教思想史》(上)










錯解「被咒詛」的「誇飾」經文,還輕率要粉絲「不要在乎得救」
YM就是無視聖經的「文學特性」,才會錯認保羅「不要得救」,完全不
保羅是用寧可「被咒詛與基督分離」這種「誇飾法」來凸顯他對猶太同
胞的愛有多強烈。W.W.Klein(克萊恩)的《基督教釋經學》(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就精準指出「誇張法是誇大了實在的事實,以便產生情感的效果
,這「情感效果」,正是保羅使用「情願受咒詛」這種「修辭」的原因。
TJC前輩工人即使對「釋經學」了解不多,在謙卑倚聖靈查經下,也從
未有人解出這種「離譜」的結論。YM卻輕率的拿這種「荒腔走板」的解
經當根據要聽眾「不要在乎得救」這種「解經」除了「誤己害人」
外,也真是讓人「瞠目結舌」!
引自Roy B.Zuck教授《基礎解經法》






「願意交換得救地位」頂多就是一種渴望同胞得救的「心願」表達
退萬步言,即使不接受羅九3是「誇飾法」,從英文翻譯可以明顯看出這
只是一種願意交換得救地位的「祈願」,NASB就說For I could wish that I
myself were accursed, separated from Christ for the sake of my brethren
語譯本註解也說:「或譯:我祈求我可以代替我的弟兄、我骨肉之親受
詛,與基督分離」。《保羅神學辭典》(校園,2009)同樣說保羅「情願能
夠代替他們.保羅心裡所願向神祈禱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羅十1)
,這其實就是一種渴切希望同胞得救「心願」的表達
引自羅九3(新漢語譯本註解)








保羅為同胞得救甘願捨己的祈求有「前提」:「如果這件事可能的話」
即使是「祈禱」,也不代表這種「交換」的心願「可行」。因為《丁道爾
聖經注釋》說:「“我也願意”最好譯作“我願禱告'I could pray',原文
eurhomai的過去式,意味有一句未表達出來的條件子句:“如果這件
可能的話”」。但事實是這種「交換」不可能,馮蔭坤博士《羅馬書註
釋》清楚指出「事實上保羅的『被咒詛』(若是可能)絕不能成就他們的得
」。

引自馮蔭坤博士《羅馬書註釋》







保羅也明白「他所說的交換是不可能的」!
聖經早說過,不但以錢財贖命不可能(詩四九7:「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
,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以「得救地位交換」同樣不可能(出三二33
「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塗抹誰的名」)。《麥克阿瑟註釋聖經》也指
保羅明白他所說的交換是不可能的(38-39,約十28)」。更何況「交
得救地位」的前提自己要能「得救」,一個自己都不要「得救」的人,
有何資格「交換」同胞的得救?

引自詩四九7







謝順道長老:上下文指出任何事「無法叫保羅與基督的愛隔絕」
回到聖經,我們就更確定保羅的「真意」不是「不要得救」。謝順道長老
所著《羅馬書》(腓利門,1998)就注意到「前面提到天地萬有、萬事、萬
物,都無法叫他與基督的愛隔絕(羅八35-39),所以長老稱許「保羅這
同胞愛,豈不是可以與摩西媲美嗎?」,點出保羅這話其實是強調他
「同胞愛」!

在腓立比書表達「渴望」得救「與基督同在」的保羅豈是不要得救?
此外羅馬書約寫於公元56-57年,成書於56年的哥林多後書說他「更願意
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林後五8)保羅的心願豈是不要「得救」?成書在61
年的腓立比書更說他「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一
23)新漢語譯本譯為「渴望離開世界,與基督同在」,再次證明了「得救」
主同在是保羅的「渴望」,他絕不是「不要得救」。
引自腓一23







得救不只是天堂享福,核心意義在「和主永遠同在」
我們從腓一23這句「這是好得無比的(NASBfor that is very much better)
更可知道,沒有任何「價值」,比「得救:與主同在be with Christ」的價值
更高。基督徒追求「得救」,不是通俗化解釋所說到金碧輝煌的「天堂」享
而已,「得救」最核心的意義其實是「和主永遠同在」(帖前四17),我們
所渴望的就是「基督本身」

帖前四17








「耶穌」就是「得救」的目標,「基督本身」就是「最後的獎賞」
所以保羅說「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
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這「為要得著
基督」的過程,就是「得救」的努力,而「基督本身」就是最後的獎賞
當「耶穌」是我們「得救」的目標時,「不要得救」其實就是「不要耶穌」
問題是,有任何「價值」比「耶穌」本身更高,比耶穌更值得追求嗎?
世界全失我還有耶穌」這耳熟能詳的詩歌不正是告訴我們,除了耶穌,
有更高的價值嗎?YM卻不斷要基督徒「不要在乎得救」。
腓三8








怕被指責「偏離」得救之道,乾脆鼓吹不要「在乎得救」
事實上,YM在這場台中聖經研討會也說出他「否定得救重要性」的原因,
他說「你如果認為說我信耶穌是為了得救,那你每天就是去加很多的條例,
很多的規矩呢,來定一個得救之道,然後大家戰戰兢兢,互相看誰有沒有
偏離,互相打架」。攤開底牌,原來還是對「得救之道」不滿,因為怕被
責偏離「得救之道」,乾脆否定「得救之道」必要性,鼓吹不必在乎得
(YM在「得救之道」的偏離,請參聯總2016年1月《慎思明辨》最新研究
報告http://discern.tjc.org/zh-hant/)沒有了他口中「得救」規矩、條例或
教義他就更可肆無忌憚、自由自在的傳他的「YM之道」。
引自聯總《慎思明辨》研究報告

深恐自己被棄絕、吩咐恐懼戰兢「做成得救功夫」的保羅不在乎得救?
回到保羅是否「不要得救」的問題,我們從腓一23百分百確定,保羅巴不
「離世與基督同在」,他在林前九29也強調「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
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一個深恐自己「被棄絕」的人
會「不在乎」得救?事實上,保羅吩咐腓立比教會「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
得救的工夫(腓二12)NASB精準譯為work out your salvation with fear
and trembling,哪裡是「不要在乎得救」?

林前九29








不願be with Christ,就任其追求佛教式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吧
追求「得救」,就是「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因為「得救」就是希望能
與耶穌永遠同在」,不在乎得救、不要得救,無異於不願be with Christ
。既然「不以耶穌為至寶」,不以「與基督同在」為最高、不可取代的價
,要自認高明的追求佛教式的「我寧可下地獄」,暗示那是比追求耶
本身更高的價值,就「任憑」他去追求那種「非基督教」的價值吧!

截圖引自touti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