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自存」論質疑,沒有外在誘惑,天使怎會犯罪?
「魔鬼自存」論反對魔鬼是「由天使墮落而來」,其理由是「犯罪必須
要先有外在的誘因」、「沒有誘因下,天使怎麼會去犯罪墮落成魔鬼」。
這種觀念,其實是對「罪」的本質認識不清。犯罪的確可能出於外在
的誘惑,但沒有外在引誘,依然可能墮落、犯罪。
「偏離神的旨意、反抗神」才是罪
聖經對「罪」的定義很清楚,偏離神的旨意、反抗神才是罪,雅各書一
14-15節也說:「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
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當意志為滿足「慾望」,「選擇」背離神才產生罪
雅各說得很明確,「罪」不是從「外在」的引誘來,而是被自己的私欲
雅各說得很明確,「罪」不是從「外在」的引誘來,而是被自己的私欲
所牽引。「私欲」(原文ἐπιθυμία,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慾望」)
本身也不是罪,而是當意志為滿足「慾望」的需要,選擇背離神的旨意
時,才產生罪。
魔鬼「說謊是出於自己」
聖經對魔鬼「犯罪」的原因也有所說明,「他說謊是出於自己」(約八44)
,這「出於自己」就說明了魔鬼犯罪、墮落,不必出於「外在」的引誘。
當魔鬼(天使)內心「決意」不順服神的旨意,就犯了罪,不必另有一個
「自存」的「黑暗之王」引誘,天使才會墮落。
「如果沒有魔鬼,你就代替它了!」
知名佈道家唐崇榮牧師就有一段精彩的分析,他說:「我們就不能說:如
果沒有魔鬼,我就不會犯罪了!如果上帝早毀滅魔鬼,我今天就不會這麼
痛苦,沒有魔鬼我多好!我告訴你:如果沒有魔鬼,你就代替它了,好在
上帝沒有除滅它,還留你在這裡」。
若犯罪是因外在引誘,「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
其實「魔鬼自存」論主張「犯罪必須要先有外在的誘因」,馬上會有「無
限回溯」的問題,被自己的假設所打倒:因為若天使是被「自存」的「黑
暗之王」引誘,則「黑暗之王」又是被誰引誘?
人智推理出的「自存」引誘者魔鬼,禁不起檢驗
正確認識聖經的「罪論」,就不會非用人智去「推論」出一個扮演引誘角
色、「自存」的「黑暗之王」魔鬼。如此「自存」的魔鬼,不但沒有聖經
的根據,也經不起邏輯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