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非神敵手,從未有足以「對抗」神的本事
基督教與猶太教都是嚴格的一神信仰,即使在舊約聖經中記載有神
以外的超自然力量,但依然是「臣服」於神之下,並非足以「對抗」
神的「敵手」。
「魔鬼自存」把神貶為奈何不了魔鬼、跛腳的神
YM「魔鬼自存」論則徹底顛覆一神論,把魔鬼提昇為足以和神相
「匹敵」,讓宇宙從神完全掌權,變成「二元對抗」,聖經中全能
的神被扭曲成奈何不了魔鬼、跛腳的神,只能任由魔鬼任意而為。
的神被扭曲成奈何不了魔鬼、跛腳的神,只能任由魔鬼任意而為。
YM二元論的解經讓人驚嚇指數破表
在這種「二元論」思想下,YM對聖經的詮釋自然大大不同於基督
教傳統,得出的釋經結論也往往讓正統信仰者感到驚嚇指數破表。
例如《約伯記》中繼約伯三個朋友之後出場為神辯護的以利戶,竟
被YM污衊成「撒但差役」。
以利戶竟被YM指為「撒但差役」
YM指控以利戶「貌似神人,實是撒但差役」、「裝作光明使者」、「
絕不是神的代言者」、「想要在約伯肉體的患難之外,加一層心靈的
重擔,分化他與神之間的親密交情」 (楊昱民,〈試論「神創造天地
的經綸與魔鬼的來源」〉)。
以利戶並不認同簡化的因果報應觀,但不同意約伯辯論中的自義
事實上,以利戶並未落入約伯三個朋友那種過度簡化、「因果報應」
的苦難觀。他不能認同的是約伯在辯論過程中,質疑神公義的「態
度」,自以為比神更公義(伯三二2),NRSV就譯為He was angry at
Job because he justified
himself rather than God。
以利戶的立場被神肯認
以利戶此一立場,在神現身說話後也被神肯認,神對約伯說:你「
豈可定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嗎?」(伯四十8)。以利戶與神都不認
為約伯是因犯罪受罰,約伯也勝過撒但兩次試探,證明了他對神的
虔誠與神給他的祝福無關。但這不表示約伯面對苦難的態度完全正
確,約伯對神的認識也仍有所不足。
發言雖不客氣的以利戶,其言論基本符合聖經對神一貫的認識
以利戶的發言雖然不客氣,讓同情約伯的人覺得少了同理心,但他
的言論,基本上是符合整本聖經對神一貫性的認識。他指出「神比
世人更大。你為何與他爭論呢」(伯三三13)、肯定「神必不作惡,
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伯三四12)、提醒約伯「恨惡公平的可以掌
權嗎?那有公義、有大能的,豈可定他有罪嗎」(伯三四17)。但也
強調「他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伯三四33)。
以利戶:人的膚淺在誤以為對「公義」的判斷比神更正確
以利戶點出,人的膚淺就在於誤以為人對「公義」的判斷比神更
正確:「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伯三五1),
他也指出「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
他什麼呢」(伯三五6-7),人引以為傲的善行,其實並無價值,神
並不虧欠人什麼。
正確:「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伯三五1),
他也指出「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
他什麼呢」(伯三五6-7),人引以為傲的善行,其實並無價值,神
並不虧欠人什麼。
神並未眼瞎耳盲,神仍觀看世人,但神的智慧人不能測度
以利戶認為,神並未盲目,「神注目觀看人的腳步」(伯三四21)、
神「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伯三四28)、苦難有正面的意義,因
「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伯三
六15)。人必須謙卑認識「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伯三六26)
、「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伯三六23)。
神「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伯三四28)、苦難有正面的意義,因
「神藉著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伯三
六15)。人必須謙卑認識「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伯三六26)
、「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伯三六23)。
以利戶是替神出場鋪路
聽了以利戶的話,約伯沒有再反駁,反而是緊接著神從旋風中現身
。因此,以利戶的發言,毋寧應視為替神出場「鋪路」。當神說話
之後,約伯立刻認識到自己的無知,因而「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
灰中懊悔」(伯四二6)。
神並未責備以利戶,污衊以利戶是錯誤偏見
更重要的是,神並沒有責備以利戶,一如責怪約伯三個朋友:「我
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
說的是」(伯四二7),也沒有要約伯像替他三個朋友代求般替以利
戶代求。因此,將以利戶污衊成「撒但差役」,是欠缺聖經證據
、極偏頗的錯誤偏見。
戶代求。因此,將以利戶污衊成「撒但差役」,是欠缺聖經證據
、極偏頗的錯誤偏見。
從「二元論」的立場解讀《約伯記》才是最大的問題
YM對《約伯記》的偏差詮釋,問題最大的還不在以利戶的對錯,
而在他完全從「二元論」的立場解讀《約伯記》。他無視經文描
述,竟說「聖經所記的不是神『允許』撒但」,把約伯受患難說成
了二元論下「神與撒但之間的衝突」。事實是,動手傷約伯的雖是撒
述,竟說「聖經所記的不是神『允許』撒但」,把約伯受患難說成
了二元論下「神與撒但之間的衝突」。事實是,動手傷約伯的雖是撒
但,但一切仍在神的掌控之下,YM卻錯認撒但完全不受神掌控。
神仍掌握全局,絕非無能阻止撒但
認為人若未犯罪,人生就理當安適、順遂是太膚淺的信仰觀,一旦
遭遇苦難就把痛苦歸因為不受神控制撒但的任意攻擊,更是二元論
無視神掌權的錯誤理解,把神貶為非「全知、全能」,所以「無法
阻止」撒但。事實是,苦難可能出於惡者之手,但惡者終究只是工
具,不是主角,神仍掌握全局,神「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
的」(林前十13),若神不能控制撒但,保羅這句話便是空話。
阻止」撒但。事實是,苦難可能出於惡者之手,但惡者終究只是工
具,不是主角,神仍掌握全局,神「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
的」(林前十13),若神不能控制撒但,保羅這句話便是空話。
約伯一度錯認神不夠公義
約伯不是因罪受罰,但約伯在苦難中,面對三個朋友的「定罪」,
一度錯認神不夠公義。約伯責怪神讓「求告神」的「成了朋友所
譏笑的」(伯十二4)、質疑神竟使「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
固」(伯十二6)、抱怨神「發怒撕裂我,逼迫我」(伯十六9)、「奪
去我的理」(伯二七2)、「向我變心,待我殘忍」(伯三十21)。
誤認公義一定要在「現世、當下」實現
約伯不是失去了信仰,只是他對苦難、公義的認識仍有欠缺,誤
以為公義一定要在「現世、當下」實現,誤以為他的苦難是神以
他為仇敵、甚至棄他於不顧。所以,他要神出面說明、還他清白
,他說:「我願與神理論」(伯十三3)、「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
行的」(伯十三15)、「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伯十三
18)、「願人得與神辯白」(伯十六21)、「願全能者回答我」(伯三
一35)。
人怎能質疑神沒扮演好神公義角色?
但神一現身,約伯便明白自己的無知,他承認「我是卑賤的!我
用什麼回答你呢?只好用手摀口」(伯四十4)人怎可能告訴神如何
治理宇宙?又怎可能質疑神沒扮演好神公義的角色?正如以利
戶所睿智指出的「他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伯三四33),人
戶所睿智指出的「他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伯三四33),人
不該期待神「隨人的心願行事」、不該自認比神更能判斷「公義」
,而該「將公義歸給造我的主」(伯三六3)。
「魔鬼自存」論以人智妄論神的公義
「魔鬼自存」論的錯誤就是以人的智慧妄論神的公義,為了強解
世上的苦難、罪惡,就把神斷手、斷腳,用神所奈何不了的自存
魔鬼來解釋苦難。
《約伯記》徹底否定「魔鬼自存」的世界觀
《約伯記》卻徹底否定「魔鬼自存」這種世界觀,魔鬼的攻擊,
只是替神驗證了他僕人約伯的忠實。約伯對神的認識,也在歷經
苦難、三位好友誤解之後,因神現身說話而更加進深。
遭約伯誤解的神依然雍容大肚,欣賞約伯在苦難中的忠信
神沒有因遭約伯誤解、抱怨而怪罪約伯,相反的,神雍容大肚、
沒有和約伯計較,在導正約伯「以井觀天」、妄想與神爭論的想
法後,神依然賞識約伯在苦難中所展現出對神的忠信,在約伯替
朋友祈禱,寬恕朋友、與朋友和解後,神加倍賜福給約伯。
法後,神依然賞識約伯在苦難中所展現出對神的忠信,在約伯替
朋友祈禱,寬恕朋友、與朋友和解後,神加倍賜福給約伯。
約伯不是用「義行」換祝福,而是因「信」忍耐,因「恩」得福
因此,雅各書五11除讚許約伯的「忍耐」,更強調「主是滿心憐
憫,大有慈悲」。換言之,不是約伯用「義行」換得「祝福」,
而是約伯在苦難中仍因「信」忍耐,最後是因神的「恩典」帶來
祝福,新舊約的原則是完全一致的。
而是約伯在苦難中仍因「信」忍耐,最後是因神的「恩典」帶來
祝福,新舊約的原則是完全一致的。
這世界不是「惡魔天空下」,即使有苦難,神依然掌權
約伯的世界沒有魔鬼的角色,受苦時約伯雖有困惑,但他不需要
二元論那種「善惡永恆對抗」導致「信徒無辜受害」的答案。
約伯記第二章魔鬼的試探一失敗,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不復出現。
約伯記第二章魔鬼的試探一失敗,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不復出現。
這世界不是「惡魔天空下」,即使有苦難,神依然掌權,我們唯
一要定睛仰望的是神,這是約伯記的答案,也是基督教唯一的答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