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辱罵的」不能承受神的國:也談不可毀謗官長

《聖靈月刊》「勿毀謗」的文章發人深省
20137月號《聖靈月刊》刊出一篇〈出二二 勿毀謗〉的文章,提醒
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出二十二28)違背真理的行為。此文發人深省
,也是對教會亂象有感而發。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8589

同靈價值混淆,對充滿怨氣、火藥味的毀謗竟不以為意
誠如該文所說,有主內同靈「在開放的網路上寫毀謗的話,不但用難聽
的髒話與字眼,還咒詛對方…. 不曉得若這些話在審判時句句供出來
怎麼面對神!」。更令人憂心的是「讀到這些充滿怨氣與火藥味的話」,
有人「不以為異」,反而「表示同意、認同」。

不可「毀謗」就是不可用惡毒的言語謾罵
這種視「辱罵」為正當的現象,甚至自以為是伸張「正義」,其實是嚴
重的價值錯亂。「不可毀謗神,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出自出埃及
記二二章28節,不可毀謗(קָלַל)神與不可毀謗(אָרַר)官長這兩個希伯來原
文都是「詛咒」之意。「毀謗」(קָלַל)神這同一字在出二一17被譯為「咒
罵」父母,由此可知,不可「毀謗」的意思,就是不可用惡毒的言語謾
罵。

人是照神形象所造,用言語辱罵、貶損他人人格就是羞辱神
至於不可毀謗(咒詛、謾罵)官長的理由,雅各書三9有清楚說明,因我
們不能「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象被造
的人」。這裡的「咒詛」kataraomai就是詛咒、咒罵的意思。換言之,聖
經所以禁止用惡毒的話語罵人,是因每個人都是照神形象所造,用言語
辱罵、貶損他人的人格,其實也等於是羞辱創造人的神

保羅:辱罵人卻始終不悔改「不能承受神的國」
習於辱罵人卻始終不悔改會有什麼後果?保羅在林前六9-10說:「無論
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
、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這裡的「辱罵」原文
loidoros就是謾罵之意,同一字也出現在林前五11,和「行淫亂、拜偶像
」等罪相提併論,保羅吩咐行這樣事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
飯都不可(林前五11),且若不悔改還「不能承受神的國」。

耶穌:辱罵弟兄發洩怒氣,難逃神的審判
保羅對「辱罵」的嚴厲警告,有耶穌本人教導的支持。耶穌說:「凡向弟
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
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呂振中譯本譯為「凡罵弟兄為『飯桶』(拉加)
的,必須擔免議院的判罰;凡罵弟兄為『傻瓜』(魔利)的,必須擔受地獄」
。所以,恣意用侮辱人的字眼「發洩怒氣」,其後果是難逃神的審判

「習氣未改」情有可原,「明知故犯」情節嚴重
如果習於辱罵人是出自未信主前的舊習氣不知道「辱罵的」不能承受神
的國的嚴重性,還情有可原。但依《聖靈月刊》該篇文章的說法,在網路
上毀謗、咒詛同靈者,是曾在講台講道的人,如此「明知故犯」的情節則
更為嚴重。

猶大書及彼得後書都譴責假師傅「毀謗在尊位」的惡行
猶大書提醒教會中有些傳假道的人「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8)
彼得後書也提到傳異端的假師傅「膽大任性、毀謗在尊位的,也不知懼怕
(彼後二10)。這裡的「毀謗」原文blasphemeo,就是「褻瀆」聖靈的同
一字,用在人身上就是辱罵、中傷、誹謗之意。

辱罵卻不知懼怕的言行反證「靈性」敗壞,不是出自神
猶大書及彼得後書之所以譴責假師傅對教會工人的「毀謗」行為,就是要
初代教會信徒注意這些假師傅在「靈性上」的敗壞。無論這些假師傅平日
說些什麼動聽、狀似屬靈的道理,「毀謗」教會工人卻「不知懼怕」的行
為,已經證明了這些人的行為不是出自神

伸張正義的目的不能替「辱罵」的錯誤手段正當化
「不可毀謗官長」不是不必明辨是非或譴責罪惡。教會的工人若在真理上
、行為上犯嚴重錯誤,保羅早有如何處理的教導(提前五19),教會也早有
妥善程序,並曾因此開鍘嚴懲。任何自以為伸張「正義」的心態,都不能
讓「辱罵」的錯誤手段正當化。「辱罵的」不能承受神的國,辱罵就是在
羞辱神的形像,附和「毀謗」官長的行為之前,好好三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