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之夜「借題發揮」,目的在否定神在教會設立的權柄
今晚是台灣的「選前之夜」,有人身在海外,卻也「借題發揮」,同步在
臉書與粉絲官網P網站發布了一篇〈從選舉看「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命
,抗拒神命的必自取刑罰」〉。此文從頭到尾都是「反諷」語氣,表面
,抗拒神命的必自取刑罰」〉。此文從頭到尾都是「反諷」語氣,表面
上從選舉切入,實際上要否定的則是神在教會中設立的權柄。
不按「正意」解讀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對順服的教導
此文所引用並質疑的核心經文是保羅在羅馬書十三1所說的:「在上有
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但他對本節經文的理解卻近乎荒唐。
經文談的是順服地上掌權者,卻扯成天空屬靈氣惡魔要不要順服?
例如,他用反諷語氣問:「與執政、掌權的惡魔爭戰就是抗拒神?」,
又說「難不成連那天空屬靈氣的執政、掌權、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惡
魔,人都要因為『凡掌權的都是出於神』而順服有加?」。
又說「難不成連那天空屬靈氣的執政、掌權、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惡
魔,人都要因為『凡掌權的都是出於神』而順服有加?」。
引自粉絲官網P網站20160115貼文 |
聖經或教會從未要基督徒順服天空屬靈氣的惡魔
首先,不論聖經或教會都從來不曾要基督徒「順服」這些天空屬靈氣的
惡魔;保羅指出基督徒信主之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順服空中
掌權者的首領」(弗二1-2),對那些「不信之人」來說,魔鬼確實是「世
界的神」(林後四4)。但信主之後,魔鬼對我們早喪失了權柄,與過去
相反,如今我們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
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
掌權者的首領」(弗二1-2),對那些「不信之人」來說,魔鬼確實是「世
界的神」(林後四4)。但信主之後,魔鬼對我們早喪失了權柄,與過去
相反,如今我們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
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
從「上下文」就可確定羅十三1的「權柄」指的是「地上的執政者」
事實上,羅馬書十三1「在上有權柄的」,這裡的複數名詞exousia(權柄)
,在其他經文雖是指不可見的「靈界權勢者」,如弗二2「掌權者」、弗
六12「掌權的」、西一13黑暗的「權勢」,但這裡從「上下文」很明顯
可以確認這exousia(權柄)指「地上的執政者」,這位作者卻「旁門左道」
只用「人」的眼光看事情,不知真正掌權的是神
此外,他語帶譏諷地說「在教堂講台上侃侃而談說神有『絕對主權』的
基督徒,怎一走上街頭就轉而堅信『我當家作主的一票』能夠選出掌國
權的人呢?最後天上真神在世人的多數的票決下也只不過是一隻跛腳鴨
罷了」。這種說法也是只用「人」的眼光在看事情,不明白真正「掌權」
的是神。即使權力強大如巴比倫王,但以理為其王解夢時都對他說:「天
上的神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尊榮都賜給你」(但二37)(參〈波斯國魔
不明白「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的道理
例如,神已經決定掃羅作王,要撒母耳膏他(撒上九15-16),但之後仍是
由百姓三次抽籤,抽出掃羅來(撒上十20-21)。這就是箴十六33所強調的
「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你以為籤是自己抽的,票是「按自己
意思」自己投的,但神若不「許可」,事情的「結果」不會如你所想像
的發生。「神掌權」不是說我們不必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我們還是
必須「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作出最好
的判斷。若我們的決定不是按神旨意,在神「任憑」之下,我們仍要承
擔這決定的「苦果」。何八4說「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不是說神
對「立王」此事不能掌握,但神「任憑」的結果就是「他們因君王和
首領所加的重擔日漸衰微」(何八10)。
必須「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作出最好
的判斷。若我們的決定不是按神旨意,在神「任憑」之下,我們仍要承
擔這決定的「苦果」。何八4說「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不是說神
對「立王」此事不能掌握,但神「任憑」的結果就是「他們因君王和
首領所加的重擔日漸衰微」(何八10)。
箴言十六33 |
明明是保羅與巴拿巴所「選立」,保羅卻說監督是「聖靈所立」
教會內「權柄」的設立也是一樣,表面上是保羅與巴拿巴「二人在各教
會中選立了長老」(徒十四23),但保羅後來卻說是「聖靈立你們作全群
的監督」(徒二十28)。所以不要像那位作者只從「人」的角度看問題,
譏諷基督徒盲目順服,實則聖經教導順服「前提」是命令與神不衝突
這位作者故意說「反話」:「耶穌基督,不就是因為抗拒神所設立掌宗
教大權的猶太教公會,等於同抗拒神,所以才會自取刑罰,慘死於十字
架上」。其實,對「在上有權柄者」的順服並不是盲目的,使徒行傳五
29彼得早說過「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因此,當有權柄者的
命令與神的命令「衝突」時,基督徒當然是順從神。
教大權的猶太教公會,等於同抗拒神,所以才會自取刑罰,慘死於十字
架上」。其實,對「在上有權柄者」的順服並不是盲目的,使徒行傳五
29彼得早說過「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因此,當有權柄者的
命令與神的命令「衝突」時,基督徒當然是順從神。
徒五29 |
「權柄」可能遭誤用,但不因此改變「權柄」是「神所指派」的本質
但這種「不服從」其實是「特殊情況」,「順服」仍是基本原則。保
羅在羅十三1說「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新漢語譯本譯為「這些掌
權的都是神所指派的」,這對我們來說很難接受,因為有些掌權者實
在很糟糕,神怎麼會「指派」這種人「掌權」?但耶穌沒有否定這點
,他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
九11)。彼拉多當然是「誤用」了「權柄」定了耶穌的罪,他也要承擔
此一錯誤決定的後果,但聖經從未因為「權柄」可能遭誤用、濫用而
否定權柄「原」出於神。
羅在羅十三1說「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新漢語譯本譯為「這些掌
權的都是神所指派的」,這對我們來說很難接受,因為有些掌權者實
在很糟糕,神怎麼會「指派」這種人「掌權」?但耶穌沒有否定這點
,他對彼拉多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
九11)。彼拉多當然是「誤用」了「權柄」定了耶穌的罪,他也要承擔
此一錯誤決定的後果,但聖經從未因為「權柄」可能遭誤用、濫用而
否定權柄「原」出於神。
引自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先導紀念堂 |
在神設立權柄的「目的範圍內」,我們有順服的義務
使徒所面對的「掌權者」,無疑都是「異教」不信神的執政者,但保羅
依然吩咐基督徒的「大原則」是「順服」,所以他在羅十三2說「抗拒
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新漢語譯本譯為「那與掌權的對抗,就是抗
拒神所指定的安排」,ESV也譯為whoever resists the authorities resists
what God has appointed。這不是要基督徒「無條件」順服,而是在神
羅馬書十三章談的是地上政府權柄,但「原則」同樣適用於教會內
羅十三2談的雖然是地上政府的權柄,但順服神所指定、安排的權柄此
一原則,同樣適用於教會內的權柄。希伯來書十三17就說「你們要依
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這裡的「引導」原文hégeomai就是
「領導」,新漢語譯本就精準譯為「領導你們的人」,思高譯本同樣譯
為「你們的領袖」,很清楚指示信徒必須「順服」教會中承擔領導責任
者。當然,「順服」的前提依然是掌權者的命令並未與神的命令衝突。
但若沒明顯「義務衝突」,就不必「自欺欺神」的藉口自己是順服神!
為「你們的領袖」,很清楚指示信徒必須「順服」教會中承擔領導責任
者。當然,「順服」的前提依然是掌權者的命令並未與神的命令衝突。
但若沒明顯「義務衝突」,就不必「自欺欺神」的藉口自己是順服神!
「順服」被視為「聖靈充滿」的結果,若不靠聖靈,人很難順服
現代基督徒其實很難實踐「順服」的道理,但彼得卻在彼前二18對作
僕人的說「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
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保羅在羅十三5同樣說「所以你
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著良心」。這也是為何以弗所書
五21會把「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視為「聖靈充滿」的結果。
「彼此順服」不是顛倒權柄方向,要父母順服子女、主人聽從僕人
值得注意的是,弗五21的「彼此順服」(be subject to one another),並不
是廢棄神所設立的「權柄」,從保羅接下來所提妻子順服丈夫(弗五22)、
兒女聽從父母(弗六1)、僕人聽從主人(弗六5)的案例來看,「彼此順服」的
吩咐並不是「顛倒」順服權柄的方向,轉而要求父母順服子女、主人聽從
僕人,而是要承擔「權柄」的基督徒也「效法基督」的榜樣,像耶穌、像
摩西,以謙卑束腰,心裡柔和、謙卑的去實踐彼此順服的道理。
謝順道長老:掌權者命令若與神背道而馳,就不是神的用人而是仇敵
其實教會對於如何順服掌權者,早就有非常「平衡」且「合乎聖經原則」
的教導,謝順道長老回答「基督徒在順服掌權者的事上,有沒有選擇性?
」這問題時就清楚的說:「基督徒在順服掌權者的事上是有原則的;而這
個原則是,為主的緣故。在「為主的緣故」這個原則之下,如果掌權者的
命令沒有違反我們的信仰,則應該順服他們的領導。反之,若與我們的信
仰有所牴觸,則必須『為主的緣故』抗拒他們。….地上的掌權者不過是神
的用人而已,他們的任務是賞善罰惡,替天行道;因此,他們的命令若與
神的命令背道而馳,他們便不是神的用人,而是神的仇敵了」(參謝順道長
老〈基督徒可否學習兵法上的計謀?外四問〉,聖靈月刊390期,2010年
賴倉億傳道:非為真理,沒有理由「照著自己的好惡」來決定遵不遵行
賴倉億傳道也說「對人的順服,並非順服的主體,而是對神順服的延伸」,
他並強調「若我們不用像但以理與他三個友人那樣,直接面對來自反真理
的迫害,也不用像初代教會那般必須付出生命來承認自己的信仰,那麼在
一般開放的社會與政治中,並沒有理由使我們照著自己的好惡來決定遵不
遵行官長與制度」(參賴倉億〈順服而為聖器皿〉聖靈月刊402期,2011
楊約翰長老:信徒要順服長老的教導,也要敬重他們
楊約翰長老同樣在《聖經要道》強調長老「是神的管家,須管理神的教會
(提前五17,三5;多一7)」,並且要求「信徒要順服長老的教導(彼前五5
;來十三17),也要敬重他們(提前五17-19;帖前五12、13)」。遺憾的是,
少數信徒即使明知教會長老的教導合乎真理,依然不願順服這合乎聖經的
順服不是「不辨是非」,不合真理的,神沒有要我們順服
探討至此,我們可以清楚看出這位作者對順服掌權者的譏諷,非但不符
合聖經,也違背教會前輩一貫的教導。順服不是「不辨是非」,「不合
真理」、與「神的命令」衝突的,聖經沒有要我們順服,正如不信主的
父母若叫我們不信耶穌,我們不能順服。
真理」、與「神的命令」衝突的,聖經沒有要我們順服,正如不信主的
父母若叫我們不信耶穌,我們不能順服。
不論掌權者好或不好,神已經給了權柄,在真理原則下應有順服的態度
但聖經告訴我們,對父母也好、世上的掌權者也好、教會中承擔管理教會
責任的長老也好,不論他們好或不好,神已經給了他們權柄,在真理的
原則下,我們「為主的緣故」,就是應該表現出順服的態度。
順服的真理不容「私意」歪曲,憑血氣對權柄輕蔑絕非基督徒該為
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闡明「順服」的真理很清楚,不容任何人以「私意」
歪曲。對人的順服永遠是「相對」的,但神既設立「權柄」,又要求我們
「順服」,除非這順服違背真理,我們就不能憑「血氣」對權柄表現出一
種悖逆、輕蔑的態度,反而應該倚靠聖靈,讓人看到我們靠主順服那種堅
定的美德!